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相關事項發佈 將首推碳排放配額交易

來源: 上海證券報

6月22日,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發佈關於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相關事項的公告,對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的交易方式、交易時段、交易賬戶等相關事項進行了明確,以規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保護各方交易主體的合法權益,維護交易市場秩序。

根據生態環境部相關規定,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成立前,由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交易機構”)承擔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系統(下稱“交易系統”)賬戶開立和運行維護等具體工作。

公告明確,碳排放配額(CEA)交易應當通過交易系統進行,可以採取協議轉讓、單向競價或者其他符合規定的方式,協議轉讓包括掛牌協議交易和大宗協議交易。買賣申報應當包括交易主體編號、交易編號、產品代碼、買賣方向、申報數量、申報價格及交易機構要求的其他內容。

其中,掛牌協議交易單筆買賣最大申報數量應當小於1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掛牌協議交易的成交價格在上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10%之間確定。大宗協議交易單筆買賣最小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1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大宗協議交易的成交價格在上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30%之間確定。

根據市場發展情況,交易系統目前提供單向競買功能。公告明確,交易主體向交易機構提出賣出申請,交易機構發佈競價公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按照規定報價,在約定時間內通過交易系統成交。

北京中創碳投科技有限公司首席分析師陳志斌對上海證券報記者說,上述條款意味着,現階段交易產品只有碳排放配額交易,並不包括減排量交易。拍賣方面,現階段也是以企業委託拍賣爲主,暫時不會有政府拍賣。

交易時段方面,公告明確,除法定節假日及交易機構公告的休市日外,採取掛牌協議方式的交易時段爲每週一至週五9:30至11:30、13:00至15:00,採取大宗協議方式的交易時段爲每週一至週五13:00至15:00。採取單向競價方式的交易時段由交易機構另行公告。

公告表示,每個交易主體只能開設一個交易賬戶,可以根據業務需要申請多個操作員和相應的賬戶操作權限。交易賬戶下發生的一切活動均視爲交易主體自身行爲,由交易主體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公告還表示,全國碳排放權交易信息由交易機構進行發佈和監督。交易機構根據交易規則對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有關的交易活動、交易賬戶管理等業務活動進行監督。對於交易主體的異常業務行爲及可能造成市場風險的交易行爲,交易機構可以採取電話提醒、要求報告情況、要求提交書面承諾、約見談話,以及公開提示、限制資金或者交易產品的劃轉和交易、限制相關賬戶使用等處理措施。交易機構按照規定提取風險準備金,當風險準備金餘額達到交易機構註冊資本時可不再提取。交易主體可以通過交易系統查詢相關交易記錄,根據全國碳排放權註冊登記機構的相關規定及時覈對結算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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