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6月23日訊(通訊員 蔡若琪)“陳法官,我現在馬上找家裏人籌款,把20萬元欠款還上,別扣我的車呀!”近日,被執行人吳某焦急地給三明市將樂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打電話請求道。原來,被執行人吳某由於拖欠債款躲避執行,其價值50萬元的商務車被將樂法院依法查封扣押,最終着急用車的被執行人主動還款20萬元,請求解封其車輛。

被查封車輛。蔡若琪 攝

據悉,被執行人吳某因生意週轉急需資金,向某家居廣場老闆鄒某借款20萬元,借款期限屆滿後,鄒某多次向吳某催收未果,遂向將樂法院起訴。雙方在法官的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吳某分四期償還鄒某借款本金和利息。然而調解書生效後,吳某再次食言,仍然沒有主動履行還款義務,甚至還玩起“躲貓貓”,鄒某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後,執行法官第一時間向被執行人吳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並敦促吳某自覺履行法律義務,但吳某仍然不予理會。該院執行法官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發現被執行人名下有一輛“大奔”,便立即前往吳某家中依法予以扣押。在外地的吳某得知後,急忙聯繫法官,並快速履行了還款義務。至此案件圓滿結束,法院也依法解除了對該車輛的查封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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