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三個月內退還服務費,可如今半年多過去了,卻還未等到退款。

“招募帶車司機,月入一萬,工作自由……”去年11月26日,看到網絡平臺中關於招聘貨車司機的信息,貨車司機張師傅心動了,“當天我與驛路星辰(北京)有限公司簽訂了《承運期保障服務合同》,並向公司交納了4000元的服務費。”張師傅說,因爲對公司安排的貨源並不滿意,他至今未跑一單,“去年11月簽訂合同後,我就向公司提出不再合作,要求退還服務費,但對方稱三個自然月後服務費纔可以返還。”

張師傅說,截至現在已經過了半年多時間,這筆費用卻一直沒有退還,“今年4月2日,在我的頻繁催促下,對方員工在微信中通知我解除協議,並告知將在4月9日將服務費退還給我,但至今並未退還。”張師傅說,目前對方公司工作人員已不接他的電話,這筆錢能否要回,他心裏沒有底。

華商報記者在張師傅提供的《承運期保障服務協議》中看到,甲方爲驛路星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協議內容中註明:本合同簽訂滿3個自然月後,乙方可選擇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如乙方選擇解除合同則遵照本合同第三條第3項執行,甲方按比例退還服務費餘額(如有),退還費用標準=服務費總額-乙方所得運費總額*8.0%。協議中還註明,經雙方一致確認,在承運期內乙方產生的運輸趟數、收入等均不在甲方的保障範圍內。

今年4月,華商全媒體就曾報道《貨運司機反映“驛路星辰”不按時退還服務費》一事,經採訪,當時一名自稱爲公司西安辦事處的工作人員表示,公司目前正在調整優化結構,費用肯定會退,並且會盡快到賬。

華商報記者 於震

來源:華商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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