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3日讯 由中国经济网联合中国平安推出的《金融消保大咖说》第二期节目于今晚20:00准时开讲。本期节目的话题是“‘伪冒银行’骗局套路深,新型电信诈骗需警惕”。中国财政学会政府与社会融资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原副局长安起雷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消保管理岗张志,分别结合典型案例分析了电信诈骗的套路并提出了防范建议。

图注:左起,中国财政学会政府与社会融资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原副局长安起雷、中国经济网主持人郭枞枞

图注: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消保管理岗张志

来路不明链接藏风险 侥幸心理要不得

“对一些不明来路的链接,我们往往有侥幸心理,随意地就打开了某个链接。”安起雷表示,电信诈骗分子就是利用了这种侥幸心理。

近年来,电信诈骗屡见不鲜,但大多数人都不相信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电信诈骗的目标。”安起雷表示。

他还表示,电信诈骗分子往往有备而来,对电信诈骗被实施对象的社交范围、表达习惯等进行过前期基础性的研究,这就使电信诈骗被实施对象处于弱势的地位。

安起雷提醒,不要轻易相信不明来路的链接、微信和电话。可以在平时多看相关的法治宣传节目,提高应对技巧和警惕性。

此外,电信诈骗分子还可能通过打“亲情牌”的方式,伪装成电信诈骗被实施对象熟悉的人来实施电信诈骗。

当面对这样的突发情况,安起雷建议,最好的办法就是先冷静下来,停一停,不能冲动,一定要慎重。

警惕贷款诈骗局中局 不听不信不转账

据张志介绍,第一步,诈骗分子会在我们常用的一些网页中植入有关低息、放款快的贷款广告,一旦消费者点击、填写联系方式,诈骗分子就会通过改号软件,使电话号码显示为银行客服,致电消费者进行贷款营销。或者,诈骗分子直接通过改号软件随机致电消费者进行贷款营销。

第二步,在消费者表示有贷款需求后,诈骗分子就会添加消费者的QQ或微信进行后续联系,而诈骗分子的QQ或微信的头像、朋友圈内讯息等会显示伪造的银行logo、员工工牌、银行贷款业务的相关介绍,同时还会将伪造的资料发送给消费者。诈骗分子甚至还会建立群聊,让消费者将账户、身份证、虚假的贷款合同提供给所谓的“客户经理”和贷款审批“客服”。

第三步,伪冒的“客服”会发送伪造的放款通知书,然后以收款账户交易流水记录不足为理由,要求消费者向其提供的陌生个人账户转账,以增加流水记录,证实还款能力,同时还会承诺后续款项会原路返回。一旦消费者转账,诈骗分子会以各种理由拖延回款时间,并且还会要求消费者向其他账户转账,以增加流水记录、加快审批速度,从而持续骗取资金。

第四步,诈骗分子以验证账户是否正常、是否具备还款能力等为由,要求消费者支付保证金、手续费,或者要求消费者提供账户余额的截图,同时向消费者发送并要求提供验证码。一旦诈骗分子获取了这个验证码,就会通过不法途径转出账户资金。还有一种方法,是要求消费者扫描他们提供的二维码,直接转账到一个陌生的个人账户。

“以上这些诈骗手法以及提供的贷款机构资料可以以假乱真,消费者难以辨别,如果防骗意识不强,并且根据对方的要求去转账之后,直到没有放款或者对方失联,转出资金无法回收,才致电银行核实,再去报警、报案已经晚了。”对此,张志提醒广大消费者要“不听、不信、不转账”避免上当受骗。

“不听”,是指切勿轻易听信网页或者收到的短信链接、电话当中的贷款渠道。可以通过如拨打官方客服电话、银行网点对外公示的电话来核实员工、银行的营业执照、公章、合同这些信息是否真实,在确认对方身份之前,切勿泄漏个人信息。

“不信”,是指切勿相信所谓的“刷流水、贷款保证金、低息、无抵押、秒放款”。据张志介绍,正规贷款需要提供一系列的辅助资料,经过金融机构对资质的严格审查才能获得放款。

“不转账”则是指,凡是在放款前要求转账的都是骗术。正规的贷款平台和金融机构,肯定不会在放款前要求交纳任何费用。

银行如何守住反诈“最后一道防线”

张志表示:“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在防范金融类的电信诈骗方面具备一定的人才、技术和经验优势,同时又处在拦截诈骗的关键环节,在政府和监管单位的指导和支持下,为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制定了全方位的、系列的应对措施。”

据张志介绍,在事前预防方面,银行会通过联网核查、实名认证、人脸识别等有效工具和手段,核实确认消费者的身份真实性,同时会询问账户或U盾用途,进行相应的风险提示,比如账户和银行卡仅能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给他人,必须妥善保管好实体介质及密码等。对于发现的可疑迹象,将根据监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加以管控。同时,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对业务办理的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相关影像和档案资料。

此外,银行还会开展常态化、多元化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向消费者普及常见诈骗手法、防诈反诈的技巧等等,提升大家的风险识别及防范能力。

在事中拦截方面,对于转账、取现等业务,银行会与消费者详细确认转账用途、收款方是否是陌生人等,对于业务涉及金额比较大的,设置双人复核、多重审核等流程。通过数据筛查,及时回访发生大额转账的消费者,询问用途并提示风险。对于发现疑似被诈骗情形,会协助消费者及时切断与诈骗分子的联系、重置账户或网银密码、合规冻结止付等等。

同时,银行通过建立高效银警协调合作机制,一方面第一时间将成功堵截的电信诈骗案件报告给警方,协助警方开展案件调查和案情分析,加强新型电信诈骗案例的研判和预防;另一方面,对于客户不听劝阻类的可疑电信诈骗,也会通过与警方的敏捷协作,发挥警方的权威性和说服力,帮助客户有效识别电信诈骗,杜绝财产损失。

最后,银行也会推动事后的管理、流程优化。银行都设有官方客服热线,供消费者反馈及查询各类问题,帮助消费者答疑解惑,若遇到疑似诈骗情形,消费者可以第一时间通过官方渠道加以核实。同时,银行会定期总结和分析消费者反馈的问题,从中发现可优化的系统设置、办理流程等等,进一步梳理并完善管理制度,比如针对代理办卡、批量办卡等业务设立更为严格的实名制审查条件。

银行卡遭盗刷银行赔?要看具体情况

今年5月份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银行卡规定》)。

根据《银行卡规定》,发生伪卡盗刷交易或者网络盗刷交易,借记卡持卡人基于借记卡合同法律关系请求发卡行支付被盗刷存款本息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发生伪卡盗刷交易或者网络盗刷交易,信用卡持卡人基于信用卡合同法律关系请求发卡行返还扣划的透支款本息、违约金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发卡行请求信用卡持卡人偿还透支款本息、违约金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不过,如果持卡人对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等身份识别信息、交易验证信息未尽妥善保管义务具有过错,发卡行主张持卡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持卡人未及时采取挂失等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发卡行主张持卡人自行承担扩大损失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安起雷看来,《银行卡规定》是在注意到现实当中的一些具体情况而出台的,是在制度层面和银行操作层面把握了平衡。有利于银行内部加强管理,帮助老百姓最大限度的防范和堵截电信诈骗活动,有效地打击犯罪。

“我们不能理解为只要发生了银行卡遭盗刷情况,所有的损失都应当由银行承担。反过来,也不能说出现了银行卡遭盗刷,银行没有一点责任。这里要看具体情况,实际上高法的司法解释里,也涉及了很多的情境,在什么情况下银行要担责。”安起雷指出。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不是只要银行卡遭盗刷,用户就可以向银行索赔,这是有前提的,必须是真的遭盗刷。向银行索赔,需要进行举证,持卡人可以提供生效法律文书、银行卡交易时真卡所在地、交易行为地、账户交易明细、交易通知、报警记录、挂失记录等证据材料进行证明。也就是说,只有证明确确实实遭遇了盗刷,用户才能获得银行的相应赔偿。

关于《金融消保大咖说》

新兴金融消费场景不断出现,让我们的生活更为便利,但也让不法诈骗分子有更多可乘之机,给我们的金融财产安全造成隐患。为积极配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普及金融基础知识、提升金融消费者素养,号召广大网友争做金融好网民,中国经济网联合中国平安今年继续推出12期金融消费者素养提升系列公益课堂。节目旨在传递科学的投资理财理念,防止人民群众受骗上当,引导金融消费者正确使用金融服务,倡导理性消费投资。

(责任编辑:魏京婷)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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