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完善生育休假與生育保險制度,促進三孩生育政策更好落地,近日,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社會發展研究部提出了“延長帶薪父親陪產假”、“落實父母育兒假制度”等建議,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其中,如何實現“父親帶薪陪產”,尤其惹人注意。

生養孩子的責任,從來不是隻壓在女性身上。特別對職場女性來說,左手事業,右手家庭,的確有些不堪重負。如果沒有來自丈夫的支持,家庭照料方面的短板就始終難以彌補。所以,要破解“不想生、不敢生”的問題,一方面要把男性的積極性調動起來,另一方面要讓男性在生育方面承擔更多責任。研究表明,父親陪產時間延長,母親迴歸職場的時間便會相應縮短。一個母親擁有更多更好的職業選擇,客觀上也會增進家庭的福祉。

那麼,如何推動“父親帶薪陪產”呢?從世界範圍來看,男性參與育兒已是不可迴避的趨勢。一些國家從發放生育津貼、減免稅收、做強托幼服務等多領域多管齊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其中,“父親帶薪陪產”作爲帶薪育兒假制度的一部分,可以像槓桿一樣撬動起各領域的變革。

從根本上來說,“父親帶薪陪產”的主要功能在於提升兩性育兒分工的公平性。但現實情況是,目前不少地方的父親陪產假僅爲7天。父親在家庭育兒中仍是“不起眼的配角”。這就需要發揮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的作用,綜合地爲父親降低經濟方面的壓力。譬如,可以由生育保險來支付父親陪產期間的生育津貼;也可以鼓勵爲家裏的“頂樑柱”購買意外傷害保險或者重大疾病保險,用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合力編織的大網爲人們“兜底”。

男性帶薪陪產,有可能遇到來自用人單位的壓力。如果用人單位對此有顧慮,壓力便會傳導給“爸爸”們,讓帶薪陪產擱淺。按照專家的建議,應當推進相關立法工作,推動用人單位在法律框架下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和運營能力。具體來說,企業可以建立更有包容性的知識共享機制,支持員工能夠相互替代工作。企業也可以針對“陪產爸爸”實施更有彈性的工作制度,平衡陪產和工作的需要。政府可以考慮適度補貼用人單位的相關成本。

最後,支持父親陪產,不只要靠經濟和法律的手段。剛性的制度變革向來需要柔性的觀念變革作支撐。當“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家庭觀念淡出歷史,但新的生育文化逐漸建立起來,因生育制度變革而產生的社會成本纔會更有效地降低。

文/廣州日報評論員 楊博

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 莫偉濃

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 胡俊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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