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廣州6月23日電 《廣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辦法》近日正式出臺。《實施辦法》明確規定: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具體來說,徵收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的,應當實行同一徵收項目統一標準的徵收獎勵。住宅房屋價值的補償金額加上徵收獎勵不得高於被徵收房屋所處區位的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市場價格。

  《 人民日報 》( 2021年06月24日 07 版)

原標題:廣州出臺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辦法

值班主任:李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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