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央行直接考核24家银行绿色金融 下半年绿色债券将迎来扩容

碳中和目标下,绿色金融发展正在换挡升级。

今年7月1日起,央行《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下称“《评价方案》”)正式实施,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业务正式纳入考核业务的覆盖范围,其评价结果将纳入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等政策和审慎管理工具。

央行直接负责国开行、农发行、进出口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邮储、交行等24家银行的绿色金融评价,人行分行、地方中支将负责辖区内银行绿色金融评价。央行明确7月1日实施绿色金融评价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

“央行直接负责24家银行的绿色金融评价,主要是让这些大型头部银行先行先试,一方面这些头部银行更有余力在绿色金融方面做出表率,另一方面也提升政策初期执行的效率,为后续扩大范围奠定基础。”中泰证券研究所所长、银行业首席分析师戴志锋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下半年绿色债券市场将扩容

引起市场关注的是,央行纳入考核范围的绿色金融业务包括绿色贷款和绿色债券,且绿色贷款余额与绿色债券持有量在定量评价中权重相等。业内普遍认为,为了提升评价得分,银行业金融机构会积极配置绿债资产。

“商业银行作为目前债券市场最大的‘买方’,此举将进一步增加相关机构对绿色债券的投资需求,改善我国绿色债券投资积极性不高等问题。”联合资信债市研究部研究总监林青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尤其是在绿色信贷上相对落后的银行,未来对绿色债券的投资有望持续加强,促进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在下半年进一步扩容。

“从目前市场绿色债券和绿色信贷1:10的规模来看,预计银行业金融机构会加大绿色债券的配置比例,积极创新绿色债券的种类和发行、承销等相关服务。”中国银行研究院博士后汪惠青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业内普遍认为,《评价方案》是在2018年央行《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升级。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资深研究员夏丹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绿色金融评价外延从仅评价绿色信贷扩展到绿色证券、绿色股权投资、绿色租赁、绿色信托、绿色理财等,极大地丰富了银行支持绿色发展的工具箱。银行可通过创新或合作方式,研发开展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产品和服务,通过绿色供应链融资方式精准支持,以更多元化的工具和方式服务于绿色发展。

具体来看,新版绿色金融评价包括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两类,定量指标权重80%,定性指标权重20%。

其中,定量指标包括绿色金融业务总额占比、绿色金融业务总额份额占比、绿色金融业务总额同比增速、绿色金融业务风险总额占比等4项。定性指标包括执行国家及地方绿色金融政策情况、机构绿色金融制度制定及评价实施情况、金融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情况等3项,分别占30%、40%、30%的权重。

戴志锋进一步介绍,从定量评价指标看,绿色金融业务总额=绿色贷款余额+绿色债券持有量,主要考核是银行对绿债的资产投放。随着市场整体绿色债券规模的提升,银行也会在债券承销发行端受益。另外,从债券承销份额看,2020年债券一级市场25万亿的总承销规模中,银行占60%(15万亿),份额第一。

评价结果如何约束银行?

《评价方案》将绿色金融绩效评价结果由纳入宏观审慎考核(MPA)拓展为“纳入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等人民银行政策和审慎管理工具”,鼓励“监管机构、各类市场参与者探索拓展绿色金融评价结果的应用场景”。

“央行规定依据评价结果对银行形成激励与约束,最终目的是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引导银行尽量加大绿色金融业务的投放力度。”戴志锋说。

对此,汪惠青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称,评级结果是开展宏观审慎评估、核准金融机构发债、发放再贷款和核定存款保险差别费率等差别化管理的重要依据。评级较差的银行不仅费率较高,还会受到规模扩张、业务准入、再贷款等货币政策支持工具使用等多方面限制,银行业更加有动力发展绿色金融业务以提高央行金融机构评级,强化了正向激励作用。

监管机构和市场参与者包括谁?戴志锋认为,监管机构还包括银保监会及其分支机构(地方银保监局),证监会及其分支机构(地方证监局),以及省市地方金融办、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市场参与者包括监管机构、协会等自律组织、交易所、金融机构、实体企业。

“总体而言,在碳达峰、碳中和大背景下,绿色金融是金融支持实体绿色转型的重要支持,监管的意图是要协同各方力量、群策群力,在绿色金融领域形成合力。”戴志锋说。

2018年7月,央行印发《关于开展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的通知》,对银行业开展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截至2019年二季度末,央行研究局和各分支机构对MPA参评机构中67.87%的机构开展了绿色信贷业绩评价,该评价结果纳入央行金融机构评级。

央行金融机构评级从2017年底正式启动,2018年一季度完成首次评级,2018年在央行《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中首次公布。

据央行官网最近一次公布2020年四季度的评级结果,439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评级,包含大型银行24家、中小银行3999家、非银行机构376家。

央行评级结果运用广泛,对银行来说具有较大的约束力。绿色金融评价结果的具体应用场景包括什么?从央行金融机构评级运用可见一斑。

一是央行采取“一对一”通报、约谈高管、下发风险提示函和评级意见书等多种早期纠正措施。

二是该结果运用包括央行核定存款保险差别费率、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核准金融机构发债、开展宏观审慎评估(MPA)、审批再贷款授信额度、国库现金管理招标等方面。

三是央行还定期向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共享评级结果。

四是央行与证监会建立沟通机制,根据央行评级情况,为银行发行上市、增资扩股等重大事项提供参考意见。

此外,评级结果也是部分地方政府财政资金管理招标的参考依据。

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央行今年年初提出绿色金融体系“五大支柱”以来,加码推进建设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业内对央行将绿色债券纳入考核早有预期。

在绿色债券项目的准入评判标准方面,今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发布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下称“《绿色债券目录》”),至此监管已将绿色债券的标准(准入、品种、数据统计)统一。

该目录从绿色项目界定标准、绿色债券发行管理模式、绿色债券发展框架等方面,对旧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进行了优化,进一步完善了绿色债券相关制度。

在此基础上,《评价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绿色债券的品种,包括绿色金融债、绿色企业债、绿色公司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资产证券化、经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认证为绿色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产品。

《绿色债券目录》和《评价方案》的出台,对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是及时的补充。

据汪惠青介绍,过去由于缺少统一的评价方案、指标和方法而面临的诸多困难,央行从评价方案整体框架、评价指标及方法、评估结果和运用等多个层面做出部署。汪惠青认为,两者强化了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能够有效丰富我国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是对我国以“五大支柱”为支撑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有效完善。

绿色金融支持、碳市场“两条腿”走路

6月底,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在即。业内的共识是,在碳中和目标下,全国碳市场将承载更高的碳减排使命,朝着金融化、国际化的方向实现快速发展。

在不久前的第十三届陆家嘴金融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桂平谈到绿色低碳转型需“两条腿”走路:绿色金融支持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刘桂平称,碳市场的核心是通过市场化定价,约束排放,激励减排,同时发挥金融的期限转换和风险管理功能,引导跨期投资,推动低碳技术的研发。

“全国碳排放权市场预计6月底启动上线交易,这将加快我国多层次碳金融市场建设、碳金融产品服务创新的进程。”汪惠青表示,从央行近期在多个场合的表态来看,央行正在抓紧研究设立直达碳减排领域的碳减排支持工具,预计在完善宏观审慎评估体系建设、加大碳减排贷款、再贷款、再贴现的支持力度等方面支持绿色金融发展。

汪惠青预测,随着全国碳交易市场开启,市场参与主体对价格发现、期限转换、风险管理等需求将更加强烈,碳市场的金融属性将得到充分激活。因此,在当前全国碳市场建设的关键时期,需要明确碳市场金融属性,将碳配额列为金融工具,将碳配额现货、衍生品及其他碳金融产品均纳入金融监管,鼓励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碳市场交易,提高碳市场的价格发现能力和市场有效性。

(作者:李德尚玉 编辑: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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