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7次会议上,针对日本代表辩称“日本始终以负责任方式处置福岛核电站经净化的‘处理水’,符合相关国际标准”,中国代表团予以进一步批驳。

中方代表指出,日方迄今也未认真回应各方合理关切。日方只从经济成本出发决定向海洋排放核污染水,未考虑对海洋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和人类健康的影响。日本东京电力公司处理福岛核事故有多次篡改数据、隐瞒不报的劣迹,公布的数据不可信。近期,日本媒体屡屡曝出福岛第一核电站厂区发生放射性泄漏的新闻,这不得不让国际社会感到担忧。日方声称经过处理的核污染水安全无害,但缺乏可核查的安排。人们不禁要问,如果核污染水真的无害,为什么不向国内湖泊排放或用于其他民用目的,而是选择向海洋排放?这些问题和关切需要日方正面回应。

中方代表指出,任何国家都不应该将经济利益凌驾于生态环境之上,都不应该将本国私利凌驾于人类健康之上。中方再次敦促日方撤销错误决定,在同包括周边邻国在内的各利益攸关方及有关国际机构协商并达成共识前,不得擅自启动排海。

同一天,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耿爽在纽约召开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1次缔约国会议上发言表示,中方强烈敦促日方切实履行国际义务,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审慎处理福岛核污染水问题。在同各利益攸关方及有关国际机构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前,不得擅自向海洋排放核污染水。

耿爽 资料图 图自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网站

耿爽说,当今全球海洋治理面临一系列新问题、新挑战。国际社会要坚定奉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切实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大力推动蓝色合作,秉持国际海洋法治原则。

他指出,各国均有义务遵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规定,共同呵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近期,日本政府单方面决定以海洋排放方式处置福岛核电站事故污染水,中方对此深表关切。

他说,日方拟排放核污染水数量之大、持续时间之长、涉及海域之广、潜在风险之高前所未有。研究表明,福岛核污染水一旦排放入海,将迅速扩散至太平洋大部分区域,并进而蔓延至全球海域。日方拟排放的核污染水中包含大量放射性物质,将对海洋环境、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根据《公约》规定,日方在处理核污染水时,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在其管辖或控制下的活动不会导致其他国家及其环境遭受污染的损害,并确保所造成的污染不致扩大到其行使主权权利的区域之外。根据包括《公约》在内的国际法,日方还须履行及时通知、充分协商、环评监测、国际合作、信息交换等诸多义务。

耿爽指出,日方明知核污染水排海可能对全球海洋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明知其根据《公约》等国际条约承担的国际义务、明知国内外存在质疑和反对声音,却在未穷尽安全处置手段、未如实公开相关信息、未与周边国家等利益攸关方充分协商、未拿出可监督核查安排的情况下,出于经济考虑单方面决定“一排了之”。这种做法不透明、不负责、不友善,属于存心不良、明知故犯、损人利己,与国际社会携手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的共识与大势背道而驰。他强调,日本应正视并履行对全人类、对子孙后代的责任,避免给人类健康和全球海洋生态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韩国和俄罗斯代表均表示对日本处置福岛核污染水的关切,均指出日本在作出处理核污染水决定前,应履行与周边国家等利益攸关方充分协商及进行环评监测等国际义务。

来源:综合人民日报、新华社

编辑:邢远

责编:段忠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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