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24日訊 (記者 張雋珊) 記者24日從哈爾濱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根據《哈爾濱市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工作實施方案》,自2021年起,全市統一執行市區現行各項醫療保險政策,實現全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大額醫療救助、生育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含大病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制度政策統一、基金統收統支、管理服務一體。

新聞發佈會現場。東北網記者 張雋珊 攝

居民醫保財政補助、個人繳費、大病保險籌資標準統一

所有用人單位職工應當參加職工醫保,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醫保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醫保。未參加職工醫保或按照規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員以外的全體城鄉居民均可參加居民醫保。

執行統一的職工醫保繳費基數、繳費比例,退休人員繳費年限等相關政策,公務員醫療補助、醫療照顧人員醫療補助籌資標準,跨統籌地區醫保關係轉移接續政策。執行統一的居民醫保財政補助、個人繳費、大病保險籌資標準。

統一醫保住院起付標準、特殊藥品範圍

統一執行《黑龍江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黑龍江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項目目錄》。執行統一的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劃入辦法,基本醫療保險住院起付標準、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慢性病、門診特殊疾病、特殊藥品範圍和待遇標準,大額醫療救助待遇標準,公務員醫療補助、醫療照顧人員醫療補助待遇標準,生育保險待遇標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保障範圍和待遇標準。

醫保保險基金實行統收統支

徵繳收入由稅務部門按照規定全額及時繳入國庫,再劃轉至本級財政專戶。縣(市)財政部門應當每月將本級財政專戶歸集的各項基金收入全額及時繳入市級財政專戶。哈市醫保部門應當每月彙總審覈全市用款計劃,統一向市財政部門提報用款申請,市財政部門應當將資金統一撥付市醫保部門組織結算。哈市醫保部門編制下達全市基金預、決算,並按照國家規定建立基金預算績效考覈機制、建立科學合理的責任分擔機制。2020年末的累計結餘基金可暫存於原統籌地區基金財政專戶,並於2021年6月30日前統一歸集到市級財政專戶,由市級統一管理和調度使用。

醫保經辦業務執行統一經辦模式

全市醫療保障經辦業務執行統一的經辦管理模式,醫療保障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好差評制度和內控制度,醫療保險參保登記、繳費申報、保費覈定、業務變更規範,參保人員市內就診程序和市外就醫登記備案流程。實現醫療保障經辦業務“一窗口、一站式”市域內通辦,進一步提升“網辦率”“掌辦率”。統一各類各級定點醫藥機構協議文本,統一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辦法和考覈辦法。加強對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議簽訂管理和協議執行監管。

此外,建設覆蓋全市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定點醫藥機構的醫療保障管理信息系統,實行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藥品、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編碼,使用統一的醫療保險結算系統,實現參保人員在全市定點醫藥機構就醫、購藥直接結算。

來源:東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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