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日前對推薦性國家標準《純電動乘用車技術條件》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爲2021年8月16日。這次對《純電動乘用車技術條件》的修改增加了微型低速純電動乘用車的定義和標準,俗稱的“老年代步車”也歸屬其中。

據瞭解,本次國標與之前相比,在主要技術環節有所不同,其主要變化有二:一是增加了純電動乘用車、微型低速純電動乘用車的術語;二是增加了微型低速純電動乘用車的技術要求,包括外廓尺寸、整車整備質量、輪胎、電安全、超速限制、制動性能、穩定性、動力性能、可靠性的要求。

標準明確,微型低速純電動乘用車是指座位數在4座及以下、最高車速小於70km/h的純電動乘用車。

微型低速純電動乘用車簡稱“微電”,大衆所知的老年代步車(即“老頭樂”)歸屬其中,在該標準之前,這類車型因爲沒有被劃入機動車生產管理規範,不需駕照、不用上牌、不需年檢,不限行,導致這些車輛中有不少沒有達到上路標準,爲駕駛者和其他道路交通參與者,都帶來了不小的安全隱患。

要求座位數4座以下 最高時速小於70km

根據此次徵求意見稿顯示,微型低速純電動乘用車是指座位數在4座及以下、最高車速小於70km/h的純電動乘用車。同時,微型低速純電動乘用車的長度應不大於3500毫米,寬度應不大於1500毫米,高度應不大於1700毫米,整車整備質量不應超過750公斤。

標準增加了對微型低速純電動乘用車的外廓尺寸、整車整備質量、超速限制等技術要求。徵求意見稿中還明確了微型低速純電動乘用車輪胎標準、限速裝置、制動性能、穩定性能、碰撞安全等基本技術指標要求。

本次工信部針對《純電動乘用車技術條件》公開徵求意見,說明低速電動車的定性即將完成,有利於該類車型有序發展,減少道路安全隱患,促進汽車市場全面發展。

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已經有100家左右規模以上微型低速純電動乘用車生產企業,產能超過200萬輛,主要分佈在山東、河南、河北、江蘇、福建等省份。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編輯:劉亞菊

責編:黃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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