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正局級的原維穩辦主任,退休2年後落馬

今天(6月2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原長春市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關連平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從履歷上看,關連平有多年的政法系統工作經歷,並長期在長春市公安局工作,歷任長春市公安局第三處副處長,長春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局長,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政委,長春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委員等職。

2017年12月,關連平升任長春市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正局級),並於一年多後的2019年4月在這一崗位上退休。如今,關連平被查,距離其退休已有兩年有餘,充分說明:退休不是問題幹部的“保險箱”。

作爲一名曾在多個崗位擔任要職的資深政法幹部,關連平本應帶頭守法,維護法律尊嚴。然而,他卻知紀違紀、知法違法,實屬不該。

在近年的反腐行動中,有多個地方的維穩辦領導因涉嫌違紀違法而被查。2018年11月30日,齊齊哈爾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委維穩辦主任夏繼明被查。

2019年4月,《中國紀檢監察報》專門發文剖析夏繼明案。經查,夏繼明嚴重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工作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利用其在政法等機關擔任領導職務形成的便利條件,插手司法活動及具體案件處理,爲涉黃違法團伙充當“保護傘”,藉機大肆斂財,影響惡劣,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

紀檢部門特別指出:排查調處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本應是維穩辦主任分內職責,但夏繼明卻利用職務便利,發起了“維穩財”。當地某房地產公司開發的某小區項目,因存在一房多賣、重複抵押,以及配套設施不健全等問題,曾經引發羣衆集體上訪。對此,夏繼明竟然濫用權力,利用職務便利,多次給該公司董事長高某某提供幫助,而且答應在解封被查封的房產上幫助斡旋。

今年1月17日,廣東省委政法委專職副書記、省委維穩辦主任陳文敏被查。此人也在政法系統工作多年,曾任雲浮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肇慶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市政法委書記,2009年任廣東省委政法委副祕書長、省委維穩辦主任(正廳級)。

值得注意的是,陳文敏是在退休3年多後被查的。這和關連平的例子一道說明:反腐沒有時限,不論是官員在職還是退休,只要涉嫌違紀違法,早晚會受到黨紀國法的查處。

近段時間,政法系統反腐力度極大。一大批曾經在公安、法院、檢察院部門工作領導幹部,爲自己的違紀違法行爲付出了沉重代價。此前,政法系統多次強調對腐敗現象“零容忍”,只有將政法幹部隊伍中的蛀蟲清理出去,才能讓我國的法治環境越來越好。

資料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中國紀檢監察報等

編撰 / 黃帥  

責任編輯:賴柳華 SN244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