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網訊(記者朱丹)日前,省自然資源廳發佈《雲南省2021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2021年地質災害趨勢進行了預測。

《方案》指出複雜的地質環境背景條件是我省地質災害多發頻發的主要原因,異常的極端天氣事件是誘發地質災害的直接原因,人類工程與經濟活動加劇地質災害的發生,地震誘發次生地質災害。對比歷史同期資料及雲南省氣候中心、雲南省地震局對2021年度氣象及地震的預測結果,我省2021年局部地區地質災害活動水平仍有超過2020年的可能性,防治形勢十分嚴峻。地質災害高發時段主要爲6月上旬至10月上旬,其中滇西北、滇東北高發期還包括(12月底至2月初)凍融期以及怒江流域(上游)2至4月的桃花汛期。地質災害高發區域主要有滇東北高中山區、滇西北“三江”流域高山峽谷區、橫斷山脈無量山西南段地區、大盈江流域、紅河中下游地區以及漾濞“5·21”地震災區,尤其是陡坡下、溝口、谷地內的村鎮居民區危險性大。滇中、滇西、滇西南、滇東南地區公路(鐵路)沿線、水電開發建設區、礦山開採區等人爲活動較強烈的地段,亦屬地質災害高易發區域。

重點防範地區爲怒江中上游高山峽谷區崩塌、滑坡、泥石流災害高易發區;瀾滄江上游高山峽谷區滑坡、泥石流災害高易發區和瀾滄江中游峽谷—寬緩河谷區滑坡、泥石流災害高易發區;金沙江中上游峽谷區滑坡、泥石流災害高易發區;金沙江中下游高中山峽谷—河谷區崩塌滑坡、泥石流災害高易發區;小江流域泥石流、滑坡災害高易發區;紅河流域哀牢山變質岩地區滑坡、泥石流災害高易發區等。

《方案》提出要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對策措施,加強組織領導,依法依規落實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強化隱患巡查排查力度,努力提升監測預警能力;抓好臨災避險,實施綜合治理工程;強化工程建設等人爲活動誘發地質災害的防範應對;夯實工作基礎,提升地質災害防範能力。

2021年雲南省地質災害易發性趨勢預測分區圖。供圖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