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廣州市海珠區恢復餐飲服務單位經營活動

6月25日,廣州市海珠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關於恢復餐飲服務單位經營活動的通告(第5號),具體如下:

爲進一步精準科學實施疫情防控,有序恢復餐飲經營活動,保障人民羣衆生產生活,根據區疫情防控形勢,現就恢復餐飲服務單位經營活動的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區所有社會餐飲單位(含提供堂食的食品銷售單位)恢復堂食服務。

二、餐飲場所實行掃碼(“通行健康碼”)進場。在未生成本場所專屬“通行健康碼”前,餐飲服務單位要登記進場人員姓名、電話號碼等信息。對於沒有使用智能通信設備的人員可由親屬或所在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等代爲申報生成本人“健康碼”,並打印隨身攜帶,在進入餐飲場所時供掃碼查驗。

三、餐飲服務單位應要求就餐顧客測體溫、戴口罩。坐下飲食最後一刻才脫口罩,飲食完成或離開座位應立即佩戴口罩。有條件的餐飲場所,用餐區出入口分開設置。

四、餐飲服務單位應提供公筷公勺,控制餐飲場所就餐人數,拉開桌位間距,每桌不超過10人。

五、全區所有社會餐飲單位(含提供堂食的食品銷售單位)恢復堂食服務的從業人員,開業當日需持有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六、社會餐飲單位繼續做好員工健康監測,督促員工接種新冠病毒疫苗,員工上崗期間必須佩戴口罩,嚴禁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狀的員工上崗。嚴格落實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場所環境衛生控制要求,每天對經營場所進行徹底消毒,保持經營場所空氣流通。

以上管控措施,將依據疫情風險評估結果動態調整。

本通告從印發之日起施行。

(總檯記者 鄭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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