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3日,海印股份發佈公告稱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海印股份因信息披露違法行爲受到行政處罰,隨後投資者陸續向廣州中院提起索賠訴訟。(海印股份維權入口)

2020年6月23日,廣州中院對海印股份(000861)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判決海印股份賠償原告羅某損失24萬餘元。

回溯案情,海印股份信披違法案起因於2019年6月12日,海印股份發佈《關於簽署<合作合同>的公告》,稱公司擬與許某太、海南今珠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合作開展用於防治非洲豬瘟的今珠多注射液產業化運營的相關事項。

該公告發布後,海印股份股價連續兩個交易日大漲。2019年6月12日,海印股份股票漲幅10.14%,成交金額6271萬元;2019年6月13日,該股票漲幅6.03%,成交金額51530萬。

事件發展峯迴急轉,2019年6月14日,中國證券網連續發表“農業農村部‘打臉’海印:未受理過任何相關預治藥物或疫苗律師稱,海印公告毫無疑問涉及虛假陳述”、“徹查海印‘神藥’式信息披露堅守證券市場‘四條底線’”、“海印股份一字跌停‘神藥’公告遭官方打臉”等三篇文章。2019年6月14日,海印股份跌幅9.88%,成交金額3852萬元。

海印股份於2021年4月29日晚間發佈一季度業績公告稱,2021年第一季度營收約2.61億元,同比下降8.71%;淨利潤約1310萬元,同比下降45.18%;基本每股收益0.0056元,同比下降44%。

北京市盈科(無錫)律師事務所齊程軍律師提示,在2019年 6月12日至2019年6月13日(僅限該兩個交易日)期間買入海印股份股票(000861),且在2019年6月13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進行索賠訴訟。

(本文由北京市盈科(無錫)律師事務所齊程軍律師供稿,不代表新浪財經觀點。齊程軍律師,北京市盈科(無錫)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證券維權律師,從事投資維權工作超8年。代理百餘家上市公司近萬件維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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