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报网讯(通讯员工萱融媒体记者许琴)6月24日,南京市快递行业工会正式成立,随后召开首届职工代表大会,并签订《南京市快递行业专项工资集体合同》。

来自南京市快递行业协会的数据显示,协会64家快递企业,邮政快递行业从业人员达3.2万多人,其中快递员数量总计14627人。以快递员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展现出蓬勃生命力的同时,部分劳动者合法权益受侵害的问题也无法回避,比如不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保险等。

南报融媒体记者 姚强摄

在南京市快递行业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上,由南京市新兴产业工会代表快递行业职工与南京市快递行业协会代表企业方,签订《南京市快递行业专项工资集体合同》。

记者发现,《集体合同》对行业内不同工种岗位、不同工作形式的工资收入提出了行业指导水平线,具体为:全日制计时工资制度,3500元/月。全日制计件工资制度,为基本工资+计件提成,收入总额低于基本工资的按基本工资发放,快递员,为基本工资3500元/月;操作员,基本工资3500元/月;客服员,基本工资4000元/月;驾驶员,基本工资4000元/月。非全日制为小时加计件工资制度,每小时不低于20元。

不仅如此,《集体合同》还对快递从业人员的福利、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互助互济保险等内容作了一定程度上的明确和规范。比如,企业应当结合实际建立福利制度,在国家传统节日、职工生日等特定时点为全日制职工发放福利品。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集体合同》还明确,企业应为职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为“全日制快递员”和“劳务派遣快递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商业保险所需费用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非全日制快递员”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企业应为其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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