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这三位年轻女孩,都是二十出头的花季年龄。本应欢歌笑语的她们,却因涉嫌犯盗窃罪,成了犯罪嫌疑人。因一时贪念而犯错,是这三名女孩的共同特点。现在,她们就要为此付出代价。

犯罪嫌疑人刘某,盗窃次数最多,金额最少。刘某十余次在自助超市故意漏扫货品,共计三百余元,最后一次盗窃被抓时,她偷拿的是一盒西红柿。

同样因为盗窃被抓的陈某,今年21岁,是一名大三学生,她偷拿了室友的笔记本电脑。陈某称,自己看到舍友的电脑在桌子上,人又不在就把电脑拿走想留为自己使用。

室友报警后,迫于压力,陈某承认了电脑是自己偷的。陈某的想法特别简单:拿个电脑,不算大事,只要还回去了,就没事。陈某还幼稚的通过微信,指挥室友去派出所销案。其实,警方早已通过监控录像锁定了陈某。检察官称,她把电脑还回去只是一个退赃的过程,但是已经盗窃了。

另一名被告人刘某,在网约车上捡到一部手机,没有还给失主,而是把手机给卖了,获利3000余元,她也因此而获罪。

三名嫌疑人,都是年轻的女性,有的刚步入社会,有的还是在校学生,就因为几百元,几千元,她们即将面临刑事处罚。如果受到刑事处罚,就意味着她们将留下案底。本着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朝阳检察院召集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以及妇联等相关人员召开听证会, 对三人罪轻不起诉的决定进行听证。

她们其中有在校生,还有刚刚步入社会的女性,而且均没有犯罪记录,都是因为一些贪念实施了轻微的盗窃行为,案发后也能够有认罪悔罪的表现,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公安机关同意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经过一上午的听证,检察机关对三人做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要求这三名女孩珍惜法律的从轻处理,从今以后以遵纪守法作为做人做事的底线,绝不再越雷池一步,并且加强对法律知识,道德规范的学习和遵守。

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审查案件的一种重要方式,对于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具有重要作用。在召开公开听证的过程当中,检察机关会广泛邀请案件的当事人,侦查机关代表等参与听证活动,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朝阳区检察院在贯彻落实公开听证的过程当中,充分地坚持应听尽听的听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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