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車輛是報廢車,卻自以爲距離短、路線偏,運輸些貨物沒什麼事,沒想到今天剛一出門,司機靳某和其所駕駛的報廢車就被交警攔了個正着。交管部門依法對靳某處以罰款2200元、吊銷駕駛證的處罰。

近期,交管部門接到羣衆的舉報線索,一輛已經報廢的京牌小貨車經常在昌平秦北路出沒。經過民警的摸排發現,該車出行比較有規律,幾乎每天的5點30分至7點40分之間都會通過秦北路。6月23日凌晨5點,北京交管局涉車案件偵查專業隊的多名辦案民警就蹲守在昌平區秦北路幾處關鍵位置,等候這輛報廢貨車出現。據瞭解,秦北路是一條有中間硬隔離的一上一下兩條車道的農村道路,平時車流量不是很大,如果該報廢車從此經過,辦案民警很快就能對其鎖定並進行攔截。時針很快指向了7點40分,蹲守的辦案民警還是沒有發現嫌疑車輛。就在民警以爲今天要無功而返的時候,7點52分,那輛報廢小貨車出現了。在秦北路和白馬路交匯口附近,辦案民警將車輛攔截下來。

據司機靳某稱,車是他老闆的,每天他都會開着車從秦家屯出來去大東流建材市場拉送貨物,今天出來時忘記攜帶駕駛證。當民警詢問他是否知道其所駕駛的這輛車爲報廢車時,靳某言語躲閃,一直不予正面回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規定,交管部門依法對靳某未隨車攜帶駕駛證、未隨車攜帶行駛證和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車輛上路行駛的違法行爲分別裁決合併處罰,對其處以罰款2200元、吊銷駕駛證的處罰,涉案貨車將送報廢解體企業予以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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