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6月25日訊(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 通訊員 趙美緣)25日,泉州交警部門向社會公佈6月份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禁駕的2名駕駛人名單,其中有1人因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且在發生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被終生禁駕;1人因發生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被終生禁駕。

曝光名單

2020年10月17日3時許分,胡某飲酒後駕駛小型轎車行駛至豐澤區北清西路,碰撞已在人行橫道通行的行人夏某,造成夏某當場死亡。事故發生後,胡某駕車逃逸。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豐澤大隊依法認定胡某負本事故全部責任。豐澤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胡某犯交通肇事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五款、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胡某作出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決定。

交警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具有以下兩種違法犯罪行爲之一的機動車駕駛人,將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禁駕:一是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二是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各位駕駛人要引以爲戒,杜絕酒後駕車,安全謹慎駕駛,嚴防事故發生。如發生交通事故,應依法履行立即停車、保護現場、搶救傷者、迅速報警、等候處理等法定義務,切記不可駕車逃逸、棄車逃逸或潛逃藏匿。

來源:閩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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