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賈增遠) 在朋友圈公開發放廣告銷售“大麻電子煙”,收到毒資後通過閃送、快遞等方式,將“大麻電子煙”發送給全國各地的買家。2021年6月23日,北京通州法院審結了一起販賣毒品案件,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安某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被告人安某自19歲起便在國外留學,由於當地法律不禁止吸食大麻,涉世未深的安某沒能經受住誘惑,在留學期間便吸食起了大麻,染上了毒癮,回國工作後安某仍在吸食大麻,並因此被公安機關處罰。2020年,安某明知在我國吸食和銷售大麻是違法犯罪行爲,但爲了多掙些錢,他開始銷售號稱是國外進口的電子煙,然而這並不是一般的電子煙,而是安某一直吸食的“大麻電子煙”,煙油中含有高濃度THC原液,THC即是四氫大麻酚,是大麻中的主要活性成分。

安某借“銷售進口牛肉”之名,在朋友圈公開發放廣告,“一份牛肉”即代表一隻裝有大麻油的煙彈,每份400-500元,收到毒資後便通過閃送、快遞等方式,將“大麻電子煙”發送給全國各地的買家。

2021年3月,被告人安某以每隻人民幣450元、共計人民幣4500元的價格,將10只大麻煙彈銷售給位於北京市通州區的崔某,並通過快遞將10只大麻煙彈郵寄給崔某,後被民警查獲,經鑑定,從10只煙彈中均檢出大麻酚、大麻二酚、四氫大麻酚。民警在被告人安某住處查獲待售煙彈兩個,均檢測出大麻成分。

通州法院認定,被告人安某無視法律,向他人販賣毒品,其行爲已構成販賣毒品罪,依法應予懲處。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據被告人安某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及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等,判處被告人安某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法官提示:大麻是一種傳統毒品,鑑於其具有的成癮性和危害性,在我國受到嚴格管控。大麻的主要活性成分是四氫大麻酚,長期吸食大麻可導致神經障礙,還可誘發精神錯亂、造成記憶力等的減退;同時還會影響人體免疫系統,造成免疫力低下,易受病毒感染。吸食大麻更會影響人體運動協調能力,失去複雜的操作能力。

電子煙是一種模仿捲菸的電子產品,與捲菸有着一樣的外觀、煙霧、味道和感覺,從原理上,電子煙是一種以可充電鋰聚合物電池供電驅動霧化器,通過加熱油艙中的煙油,將尼古丁等變成蒸汽後,讓吸菸者吸食。與傳統香菸相比,電子煙只加熱不燃燒,煙油中同樣含有尼古丁但不含焦油、一氧化碳等物質。隨着時間的推移,電子煙擁有了更加多樣的外型和新奇的口味,不再是單純的捲菸替代品,不少年輕人追求新潮,紛紛購入電子煙。

但不法分子爲對大麻類毒品進行僞裝,利用電子煙的合法外觀,向電子煙的煙彈、煙油中添加四氫大麻酚或合成大麻素類新精神活性物質等成分,製成新型毒品“大麻電子煙”。“大麻電子煙”煙油中的合成大麻素, 是九大類新精神活性物質中的一類,屬於人工合成的化學物質,不依賴於大麻的種植,成本更低,容易獲取,並且能產生更爲強烈的興奮、致幻等效果,目前已成爲新精神活性物質中涵蓋物質種類最多、濫用最爲嚴重的一類。吸毒人員吸食該類物質後,會出現頭暈、嘔吐、精神恍惚、致幻等反應,過量吸食會出現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況。

法官提醒廣大公民,儘管大麻在國外某些國家和地區可以公開銷售,但無論是天然大麻中提取的精油還是人工合成的大麻素,在我國均屬於毒品範疇,切勿觸犯法律。(資料圖片來源:通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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