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河北一商場設吸菸室,法院:公共場所室內吸菸侵害公衆健康權

近日,全國首例針對室內公共場所控煙不力的環境公益訴訟案勝訴。公益組織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簡稱中國綠髮會)、新鄉市環境保護志願者協會訴永旺夢樂城(三河)商業管理有限公司、永旺(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永旺夢樂城(中國)商業管理有限公司三被告室內控煙環境污染責任糾紛民事公益訴訟案獲一審判決。

7月21日,中國綠髮會收到了河北省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郵寄的判決書。判決書顯示,本案是針對公共場所室內環境提起的涉及公衆身體健康權之訴訟,符合環境公益訴訟的受案規定。

保定中院判令被告永旺夢樂城(三河)商業管理有限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賠償生態環境修復費用、服務功能損失費用人民幣1400000元,支付至本院指定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金專門賬戶。

被告永旺夢樂城(三河)商業管理有限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在國家級媒體及河北省省級媒體上向社會公衆道歉。逾期不履行,將在國家級媒體及河北省省級媒體上公佈本判決書的主要內容,費用由被告永旺夢樂城(三河)商業管理有限公司承擔。

吸菸者在商場吸菸室吸菸致未成年人和孕婦遭受菸草煙霧侵害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此前報道,2018年年初,據多位家長投訴反映,帶孩子到永旺夢樂城河北燕郊兒童主題商場內購物和遊玩過程中發現,商場內的幾十處母嬰室(兒童活動室、衛生間、洗手間)等指示標識與吸菸室指示標識在一起,而且多處母嬰室(兒童活動室、衛生間、洗手間)與吸菸室相鄰。吸菸者在吸菸室內甚至邁出吸菸室吸菸導致大量煙霧溢出污染空氣環境,導致未成年人和孕婦遭受菸草煙霧的侵害。

經現場調查屬實後,中國綠髮會發現,永旺夢樂城河北燕郊兒童主題商場系永旺夢樂城(三河)商業管理有限公司經營,同時,永旺夢樂城(中國)商業管理有限公司在全國有18家類似商場,因此,中國綠髮會選擇對永旺夢樂城(三河)商業管理有限公司、永旺(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永旺夢樂城(中國)商業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提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

設置吸菸室或吸菸樓層並不能使非吸菸者免受二手菸暴露的危害

三公司辯稱,《河北省愛國衛生條例》允許在商場等消費性經營場所設置吸菸室,夢樂城燕郊兒童主題商場設置室內吸菸室符合河北省地方法規。

保定中院通過審理認爲,夢樂城燕郊兒童主題商場地下一層至地上三層共設有吸菸室13個,且商場三層設置的吸菸室緊鄰母嬰室,應屬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室內場所,設置吸菸室明顯違背《河北省愛國衛生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

保定中院指出,原衛生部《中國吸菸危害健康報告》闡述了二手菸即環境菸草煙霧暴露對健康危害的相關問題,並特別指出了對孕婦、兒童等特殊人羣的危害。同時載明:“研究證據表明,在室內環境中,無論是加裝排風扇、空調還是其他裝置,都無法避免非吸菸者吸入二手菸。即便是吸菸者與非吸菸者處於同一座建築物的不同房間內,吸菸者產生的二手菸依然可以通過通風管道等途徑到達非吸菸者所處的房間。因此,設置吸菸室或吸菸樓層並不能使非吸菸者免受二手菸暴露的危害。”

保定中院採信了原告對於涉案商場設置室內吸菸室侵害公衆身體健康權的主張。

保定中院認定,被告永旺夢樂城(三河)商業管理有限公司系涉案商場實際經營管理者,其違反法律規定設置室內吸菸室,客觀上縱容了公共場所室內吸菸的行爲,造成了室內空氣質量的損害,同時造成對公衆健康的危害及健康風險的提升,應對損害結果和損害風險承擔侵權法律責任。被告永旺(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永旺夢樂城(中國)商業管理有限公司均系獨立公司法人,無證據證實涉案商場爲兩者設立或其參與經營管理,故法院認爲上述兩家公司不應承擔侵權責任。

收到判決書後,中國綠色會表示,希望這起案件能進一步推動實現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菸,這是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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