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吉偉德

北京市節水辦相關負責人指出,自“光瓶行動”啓動以來,各區各部門積極響應,其中,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和市衛生健康委等所有黨政機關的會議上已不再提供瓶裝礦泉水,確有需求的可以提供小瓶水,並提示帶走未喝完的半瓶水。提供消毒茶杯及壺裝水供參會人員使用,並提倡參會人員自帶水杯,按需自取,減少“半杯水”和清洗用水浪費。(7月22日《北京青年報》)

水是生命之源。我國是缺水大國,而北京又是國內缺水極其嚴重的地方,節約用水的形勢異常嚴峻,任務十分艱鉅。節水源於點滴,防止“跑冒滴漏”就應當抓好關鍵環節。一直以來,“半瓶水”成爲水資源浪費最突出的問題,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減塑撿塑”工作組負責人王豁、關注瓶裝水10年的環保組織“水衛士行動”領導小組祕書處祕書長張合軍長期觀察發現,會議場所瓶裝水至少有10%是喝不完的,以此推算,全國一年扔掉的“半瓶水”保守估計在千萬瓶以上。據記者調查顯示,瓶裝水是當前會議的標配,一般由會議舉辦方免費提供,無論是與會者怕混淆也好,還是嫌麻煩也罷,“半瓶水”浪費現象都較爲普遍。

“半瓶水”僅是表象,水背後的浪費成本更是難以估量。據統計,每生產1升瓶裝水,至少需要17升自來水,生產同質量瓶裝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是普通自來水的1500倍。浪費1瓶純淨水其實等於耗費了數倍之巨的原水,如果再加上包裝、運輸和人力等支出,成本自然不是小數。也正是如此,各地基於節水的需要,逐漸把“光瓶行動”作爲一個重要環節,並採取了很多創新型措施,比如提供小瓶裝的水,根據參會人員的年齡、身份、性別等因素,採取差異化的提供方式,因需而定,或者在提供的水瓶上標註上消費人員的名字,起到提醒和監督的作用。

這些措施都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卻無法從根本上杜絕“半瓶水”現象的發生,“光瓶行動”的實際效果並不明顯。其因在於,一方面缺乏應有的剛性措施保障,“光瓶行動”也僅停留在倡議階段。再加上一些大型會議的組織和籌辦交由第三方,沒有後續的清場與約束,靠與會人員的自覺遵守,浪費現象難免如故。另一方面,落實“光瓶行動”重在抓好主體責任,各種會議展覽、體育競賽、集會活動等具有“公共屬性”,承擔舉辦責任的機關事業單位,應從一開始就把“光瓶行動”放在首位,一以貫之執行最嚴格的措施,“光瓶”纔不會僅成爲一種形式化。

事實上,無論是因人而異配備瓶裝水數量,還是在水瓶上標註消費人員的名字,都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其成本並不亞於浪費一點水的損失。兩利相較取其重,“光瓶行動”既要算小賬,更要算大賬,最終才能做到真節約不浪費的低限要求。具體而言,傳統模式最爲有效,“不提供”纔是最優的選項,同時提倡參與人員自帶飲水用具,現場提供開水或純淨水,作爲解決飲水需求的首選,“半瓶水”就能從根本上得到解決。

事實上,在瓶裝礦泉水沒有進入會場之前,茶壺裝開水纔是真正的“標配”。時下,很多會議已不再統一提供礦泉水,而是由籌辦方統一在會桌上放置若干茶壺,供與會人員自行續水取用。既減少了購買礦泉水的成本,杜絕了“半瓶水”的浪費,又減少了專門要工作人員續水服務的成本,可謂一舉多得。由此而言,不再提供瓶裝水是“光瓶行動”的剛性約束,也是從根本上杜絕“半瓶水”的硬核舉措,需要持續推廣和堅持併成爲常態。

供圖/視覺中國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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