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这家公司因信披造假被罚1540万元!虚增利润占同期利润六成,夸大收购标的构成误导性陈述......

新证券法实施带来的证券市场行政执法效能提升正逐步显效。23日,证监会行政处罚委有关负责人在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首批3起适用新证券法作出处罚的财务造假案件情况。中潜股份案是其中一例。

证监会查明,中潜股份存在2019年年报虚假记载、2019年年报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20年收购项目信息披露存在误导性陈述等违法行为。证监会拟对违法主体作出合计1540万元的罚款。本案涉及的违法主体包括中潜股份公司,以及13名相关责任人。案件目前已进入事先告知程序,后续视当事人陈述申辩及听证情况作出正式行政处罚决定。

前述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将坚决用好新证券法“利剑”,用重典、出重拳,维护市场信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019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的62%

根据广东证监局对中潜股份案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2019年,中潜股份拟以1元收购北海慧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北海慧玉”)失败后,于当年8月12日投资设立子公司北海中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北海中潜”),并聘请北海慧玉核心技术团队具体运营。

经北海中潜介绍,上海天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天放”)购买了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泰康在线”)的团体意外险产品。上海天放支付保费后,泰康在线以技术服务费的名义,向北海中潜支付了保费的92%,北海中潜就此确认了对泰康在线的主营业务收入3728.7万元;北海中潜以向上海天放采购网络推广服务的名义,向上海天放支付1154.3万元并确认主营业务成本。

广东证监局查明,北海中潜对泰康在线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对上海天放确认的主营业务成本,不符合会计准则要求,北海中潜虚增业绩导致中潜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由此,中潜股份2019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3728.7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154.3万元,导致营业利润虚增2574.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2.08%。

此外,广东证监局还查明,2019年度,中潜股份与中天装备、惠州雅妍等关联公司共发生经营性关联交易3710万元,占中潜股份2018年期末净资产的6.78%。中潜股份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相关关联交易情况。

夸大标的公司

收购项目存在误导性陈述

该案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还显示,中潜股份收购合肥大唐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大唐存储”)项目披露的相关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

2020年3月13日、3月17日中潜股份发布《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更新后)》,披露标的公司“大唐存储也是国内少数掌握商用最高安全等级国密商用算法芯片技术”。

经广东证监局查明,该商用最高安全等级国密商用算法芯片技术的所有权,并不属于大唐存储,大唐存储需经授权使用并支付授权费。截至2020年10月份,大唐存储运用上述技术开发的相关产品,尚未向国家权威认证机构申请国密二级认证,也未拿到认证证书,后续能否拿到认证证书存在不确定性。

监管执法部门认为,上述公告中关于大唐存储掌握商用技术情况的描述不严谨,夸大了标的公司大唐存储的技术优势,严重影响投资者对收购事项及对标的公司未来整体发展趋势的判断,构成误导性陈述。

此外,2020年4月7日,中潜股份披露《关于回复的公告》,回复大唐存储近一年又一期亏损的原因是“投入上亿元资金进行新一代高性能、高安全企业级和行业级存储控制芯片的研发,研发费用投入大”。

经查明,大唐存储投入的上亿元资金,主要是用于支付IP技术的授权费用,并非进行自主产品研发,账务上计入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未进行摊销。根据大唐存储2019年及2020年一季度的利润表,其中的研发费用不包括该IP技术授权的摊销,且研发费用支出虽然较大,但并非导致大唐存储连续亏损的主要原因。

执法部门认定,中潜股份将大唐存储亏损的主要原因归结于“投入上亿元资金进行研发,研发费用投入大”,未客观、准确、严谨反映大唐存储的亏损原因,严重影响投资者对标的公司科研实力及未来盈利情况的判断,构成误导性陈述。

公司及13名责任人被严罚

广东证监局认定,中潜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因虚增营业利润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收购大唐存储项目披露的相关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等行为,涉嫌违反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情形,直接责任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共计13名。

广东证监局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拟依法决定对中潜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拟对2名直接负责主管人员,时任董事长张某,时任总经理、董事仰某慧,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拟对其他11名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50万元到150万元不等的罚款。

证监会行政处罚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将秉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用好新证券法“利剑”,用重典、出重拳,对于证据充分、违法事实清楚的案件,从严重处,一抓到底,打则“痛击筋骨”,绝不“挠痒痒”;将着力抓“关键少数”,精准打击,区分责任、区分情节。同时,证监会将构建立体追责体系,涉嫌犯罪,坚决移送,绝不姑息。

编辑:朱绍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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