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辦、國辦印發《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堅持從嚴審批 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上市融資

記者 江聃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意見提出堅持從嚴審批機構,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爲非營利性機構,不得上市融資;上市公司不得融資投資學科類培訓機構。已違規的,要進行清理整治。意見明確,人民銀行、銀保監、證監部門負責指導銀行等機構做好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風險管控工作,清理整頓培訓機構融資、上市等行爲。

截至7月25日,多家上市公司回應“雙減”政策的影響,從表述看,公司對於政策帶來的影響均不樂觀。學大教育稱,公司主營的K12教育培訓業務預計將受到影響,其中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科培訓業務預計受到影響可能較大,公司教育培訓業務營業收入佔比近99%。勤上股份表示,政策將對全資子公司龍文教育的業務產生重大影響,“非營利性機構”的定位和可能的限價措施都將對其盈利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豆神教育稱,考慮到公司現有大語文學習服務業務收入佔公司營業收入比例逐年增高,“雙減”政策將對公司營業收入、利潤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據悉,豆神教育已於6月推出一新品牌,以提升孩子文學素養、文化內涵和藝術審美的課程爲主。

意見的工作目標是,要實現學校教育教學質量和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作業佈置更加科學合理,學校課後服務基本滿足學生需要,學生學習更好迴歸校園,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行爲全面規範。學生過重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長相應精力負擔1年內有效減輕、3年內成效顯著,人民羣衆教育滿意度明顯提升。

全面規範校外培訓行爲方面,意見提出,堅持從嚴審批機構。各地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爲非營利性機構。對原備案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改爲審批制。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嚴禁資本化運作;上市公司不得通過股票市場融資投資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通過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等方式購買學科類培訓機構資產;外資不得通過兼併收購、受託經營、加盟連鎖、利用可變利益實體等方式控股或參股學科類培訓機構。已違規的,要進行清理整治。

意見要求規範培訓服務行爲。建立培訓內容備案與監督制度,制定出臺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材料管理辦法。嚴禁超標超前培訓,嚴禁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從事學科類培訓,嚴禁提供境外教育課程。嚴格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

意見還要求強化常態運營監管。嚴格控制資本過度湧入培訓機構,培訓機構融資及收費應主要用於培訓業務經營,堅決禁止爲推銷業務以虛構原價、虛假折扣、虛假宣傳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依法依規堅決查處行業壟斷行爲。線上培訓機構不得提供和傳播“拍照搜題”等惰化學生思維能力、影響學生獨立思考、違背教育教學規律的不良學習方法。

中信證券首席消費產業分析師姜婭表示,根據意見中提到的工作目標,預計本輪監管持續時間將較長。“雙減”作爲重大民生工程,納入各地重點任務,且建立追責機制,預計執行力度嚴格。未來K9學科類培訓機構或將進入長時間的強監管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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