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證監會連續兩週釋放強監管信號 “零容忍”打擊證券違法犯罪

來源:長江商報

長江商報記者 徐靚麗

證監會23日召開新聞發佈會,新聞發言人高莉主持,處罰委辦公室副主任董文媛出席。會上通報了首批適用新《證券法》財務造假案件處罰情況,以及“中源家居”“利通電子”等股票價格操縱案調查進展。

長江商報記者注意到,證監會已連續兩週連續釋放強監管信號。此前一週證監會同樣在新聞發佈會上對證監會打擊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證券違法活動作出介紹。

切實提升資本市場違法違規成本

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是證券市場的“毒瘤”,嚴重破壞市場運行基礎,侵害投資者利益,始終是證監會監管執法重點。近日,首批適用新《證券法》懲處財務造假惡性案件已進入事先告知階段或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包括宜華生活廣東榕泰中潛股份案,最高擬處以近4000萬元罰款。

宜華生活多年連續實施重大財務造假,2016年至2019年4年虛增利潤分別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88.24%、98.67%、192.78%和99.37%(按利潤總額絕對值計算)。該案已進入告知程序,系目前擬對上市公司信披違法罰款額最高的案件。告知書認定在2016至2019年4年間,公司通過虛構銷售業務、虛增銷售額等方式虛增利潤27億餘元;通過僞造銀行單據、不記賬或虛假記賬等方式虛增銀行資金86億餘元;未按規定披露與關聯方資金往來320億餘元。我會擬對該案違法主體合計罰款3,980萬元,對宜華生活處以600萬元罰款,對實際控制人兼董事長罰款930萬元並採取終身市場禁入,對主要責任人員處以250萬至450萬元不等的罰款並採取最高10年證券市場禁入。

廣東榕泰2018年至2019年期間,通過虛構銷售回款、虛構保理業務方式虛增利潤5,500萬餘元。相關報告未按規定披露關聯關係、日常經營性關聯交易。廣東榕泰的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我會已經依法對廣東榕泰及相關人員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決定對本案違法主體罰款合計1,450萬元,對廣東榕泰處以300萬元罰款,對實際控制人罰款330萬元,對其他責任人員處以20萬至160萬元不等的罰款。

中潛股份2019年虛增營業收入3,720萬餘元,虛增營業成本1,150萬餘元,導致虛增營業利潤2,570萬餘元,佔當期利潤總額的62.08%。同時,中潛股份存在2019年年度報告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2020年披露的相關公告存在誤導性陳述情況。該案已進入告知程序,我會擬對本案違法主體罰款合計1,540萬元,對中潛股份處以350萬元罰款,對2名主要責任人員各處以200萬元罰款。

今年5月份,擁有百萬粉絲的微博大V葉飛在網絡自曝,上市公司中源家居進行僞“市值管理”。“葉飛舉報案”迅速引發了資本市場的廣泛關注。證監會23日通報顯示,經查,2020年9月至2021年5月,史某等操縱團伙控制數十個證券賬戶,通過連續交易、對倒等違法方式拉抬“中源家居”“利通電子”股票價格,交易金額達30餘億元,相關行爲已達到刑事立案追訴標準,涉嫌構成操縱市場犯罪。經調查還發現,相關金融機構個別人員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犯罪。證監會會依法將上述涉嫌違法犯罪案件及線索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近日,證監會會配合公安機關開展聯合行動,一舉將位於廣東、北京、河北等地的多名主要涉嫌犯罪人員抓捕歸案,相關偵辦工作已全面展開;將繼續積極支持和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打擊證券違法“零容忍”

董文媛介紹,上述三宗案件呈現以下特徵:長期系統性財務造假,涉案金額巨大,持續時間長,最長跨度4年;實際控制人核心決策、組織實施,主觀惡性明顯;造假手段複雜隱蔽,形式不斷翻新,利用新型或複雜金融工具、跨境業務達成造假目的;財務造假伴生未按規定披露重大信息等其他違法違規行爲。前述部分案件,造假比例高,情節嚴重,影響極爲惡劣。

證監會堅決用好新《證券法》利劍,用重典、出重拳,維護市場信心,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秉持以下執法理念:

第一,對於證據充分、違法事實清楚的案件,從嚴重處,一抓到底,打則“痛擊筋骨”,絕不“撓癢癢”,該批案件均處千萬元以上重罰,責任人百萬元以上,讓違法者“知疼”,不敢“再犯”。

第二,抓“關鍵少數”,精準打擊,區分責任,區分情節,該批案件較爲明顯的特點,即嚴辦首惡,對實際控制人施以重罰及終身市場禁入。

第三,構建立體追責體系,涉嫌犯罪,堅決移送,絕不姑息,讓違法者在行政處罰、刑事打擊、民事賠償中承擔應有的責任。除已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廣東榕泰案外,該批案件均已告知,證監會將嚴格依法定程序從快處理該批案件。

董文媛稱,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是證券市場的“毒瘤”,嚴重破壞市場運行基礎,侵害投資者利益,始終是證監會監管執法重點。近年來,證監會持續加大對財務造假、操縱市場等惡性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堅決落實新《證券法》各項要求,切實提升資本市場違法違規成本,強化監管執法震懾。

董文媛表示,下一步,證監會將認真貫徹中辦、國辦發佈的《關於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全面落實“零容忍”的工作方針,用足用好相關法律賦予的職責,嚴厲查處財務造假等惡性違法行爲,堅決追究相關機構和人員的違法責任,綜合運用行政執法、民事追償和刑事懲戒的立體式追責體系,形成依法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合力,維護市場“三公”秩序,淨化市場生態,促進資本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高莉表示,操縱市場嚴重破壞市場“三公”原則,嚴重侵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必須予以嚴厲打擊。針對操縱市場案發態勢,證監會進一步強化線索綜合分析研判,強化行政刑事執法協作,堅決做到發現一起,依法從嚴從快從重查處一起,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公安機關。

下一步,證監會將堅決落實中辦、國辦聯合發佈的《關於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加強與公安機關的協作配合,用足用好《證券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法律賦權,加快推進案件辦理工作,持續淨化市場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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