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报告:金融机构需关注“一带一路”投资中的气候变化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

中新网北京7月27日电 (刘文文)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与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27日在京发布煤控研究项目最新报告:《强化金融机构在“一带一路”投资中的气候风险管理》(以下简称报告)。报告认为,金融机构需关注在“一带一路”国家投资时可能面临的气候物理风险和气候转型风险。

当前,许多“一带一路”国家的生产方式仍较为粗放,能源强度和碳排放强度高。这些经济体若如果不尽快转型为低碳发展模式,将可能成为未来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增长源。同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生态环境敏感脆弱,易受气候变化影响。如果当地的企业对环境社会责任履行不足,将面临多方面的指责与批评,而在企业承受经济损失的同时,为这些企业和项目提供投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也将承担风险。

报告认为,各国投资者在“一带一路”国家进行投资活动时,除了传统的金融风险,还面临显著的气候变化风险,包括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气候物理风险指干旱、洪涝、热浪、海平面上升等气候事件引发的风险,一方面对金融机构在当地的办公设施及人员造成直接的损害。另一方面,气候变化导致当地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分布发生改变,由此带来的不确定性或将带来巨大损失。

气候转型风险是指社会各界应对气候变化努力所带来的风险,包括公共政策、技术变化、投资者情绪和颠覆性的商业模式创新所带来的风险。气候转型因素会导致企业利润、偿债能力与估值的恶化,从而引发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或投资损失。

报告建议,金融机构制定“一带一路”绿色投资战略;加强“一带一路”投资的气候风险分析,包括压力测试和情景分析;将气候风险纳入机构的国别风险管理体系与投资决策流程,将资金更多地配置到气候风险较低的行业;加强气候相关信息披露,包括投资企业和项目的碳排放信息、投资组合的气候风险暴露等;发挥政策性银行的引领示范作用。

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马骏表示,“一带一路”国家能否从传统高碳发展模式转型为绿色低碳发展模式是全球能否成功应对气候危机的关键。一方面,“一带一路”国家需要大量绿色投资;另一方面,投资低碳化也是参与“一带一路”投资的金融机构防范因气候风险遭受重大财务损失的必然要求。

NRDC气候与能源项目主任林明彻认为,无论是出于应对气候变化的责任,还是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一带一路”国家都迫切需要进行绿色低碳转型,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大幅降低碳排放强度,提高抵御气候变化风险的能力。风险与机遇并存,金融机构加强对投资的气候风险管理,既可以避免潜在的巨额损失,也可以为“一带一路”的绿色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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