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觀察|火熱的NFT或存洗錢、侵權等風險,需加強監管

澎湃新聞記者 葉映荷

虛擬貨幣交易和挖礦產業在國內監管重錘下逐漸偃旗息鼓,與之相對的是,脫胎於幣圈的NFT(非同質化代幣)逐漸進入主流世界。

2021年以來,這一新事物憑藉區塊鏈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和可追溯特性,以及NFT本身唯一且不可相互替代的特點,助力數字藝術作品確權、流轉、變現,因此在藝術圈率先推行,並迅速成爲幣圈風口。

彼時比特幣尚在大熱的牛市階段,如今面對失去牛市支撐和虛擬貨幣嚴監管的局面,NFT熱度不減,反而愈加“出圈”。不僅藝術、音樂、遊戲等行業不斷佈局NFT,螞蟻鏈也推出NFT系列產品,其中敦煌飛天NFT在鹹魚甚至最高炒到150萬元一個。

NFT通常被稱爲非同質化代幣,其和虛擬貨幣區別在哪?當前市場泡沫之下是否需要監管?

NFT的本質是什麼

“NFT與代幣還是存在比較本質的差異。因爲其非同質化,貨幣的特徵大幅減弱,資產的特徵更強一些。非同質化也大幅降低了其流通性,在沒有惡意炒作的條件下,流動性不高。” 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副教授王志誠對澎湃新聞記者表示。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金融與資本市場平臺合夥人李亞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也提到,NFT本質上是token,但與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有本質區別,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屬於同質化代幣,具有可替代性、可拆分性等特點,可以作爲一般等價物進行流通,在錢包中體現的是數量,NFT具有唯一性且不能拆分,在錢包中體現的是內容。

中國銀行原副行長、深圳海王集團首席經濟學家王永利在《必須審慎對待NFT》一文中指出,有人把NFT翻譯成“非同質化代幣”,其實是不恰當的,NFT不可能成爲一般等價物或統一的記賬單位,絕對不可能成爲貨幣或代幣。

“實際上,NFT是在區塊鏈技術基礎上衍生出的一種內含若干規則與信息的具有不可複製、不可分割的唯一性數字(編碼)加密權益證明,用來表明某個數字物品的權益歸屬。所以,NFT翻譯成‘非同質化權證’更爲恰當”。王永利表示。

不過,蘇寧金融研究院研究員孫揚在澎湃新聞採訪中提到,NFT雖以加密藝術品爲標的,又非同質化,但從國家來看和比特幣類似,都是一種虛擬代幣,是一種將法定貨幣價值通過某個交易平臺轉移到能夠儲存價值的非貨幣場所,代幣的形式從同質化的變成收藏卡、明星卡、藝術品等,本質上還是一種代幣,以藝術品和收藏品的數字化形式爲主要媒介的代幣。

“和其他虛擬貨幣的差異點在於,它有原創、藝術、紀念的內涵,而不僅僅通過耗費電力挖礦計算得出的‘數字幣’了,而且NFT有各種藝術社區支撐。”他說。

或存洗錢、侵權等問題

上海高級金融學院教授胡捷曾對澎湃新聞表示,NFT本質作用是爲藝術作品的所屬權做一個記錄,它能夠讓版權規則更好的落地,雖然NFT無法防盜版,因爲圖片可以複製,但會讓確權、授權、維權相對變得容易。

但近期,有媒體的原創攝影作品被捷足先登製作成多版NFT,並且拍賣出了高價。這讓人不禁質疑,NFT的確權價值是否存在?

“這可能涉及到侵權的問題。”李亞說。

他認爲,NFT本身是一種工具,是一種電子化的標記,並不能直接解決確權問題。不過,他認爲NFT在資產數字化上仍具有一定價值,“關鍵是在於是誰來使用”。

王志誠同樣認爲,這反應了技術本身的中性特徵。整個社會獎優罰劣的機制還沒有完全成型,單一的技術不可能一蹴而就,還需要多方的約束機制,“更何況目前NFT還沒有得到主流社會認可,法律法規及一些後續的處置措施還沒有跟進”。

“不是給作品編上號有了名稱就有價值,而是作品真正反映了意義,給社會帶來了價值,纔是作品價值所在。“孫揚說。

他表示,盜版的NFT作者還有NFT社區本身應該好好反思,市場需要對這種名目張膽的盜版予以打擊。

孫揚還提到,NFT存在監管風險,包括資產價格的波動對消費者權益的侵害,洗錢風險,恐怖融資風險等。

而從法律角度,李亞指出,NFT可能存在兩方面風險問題,第一是侵權問題,NFT的發行人侵犯了別人的著作權;第二問題通過NFT進行ICO的行爲,可能會涉及到非法集資的問題。

需加強監管

“目前監管主要打擊虛擬貨幣挖礦和交易,還沒有涉及NFT因爲目前的監管制度基本上還是屬於後知後覺的方式,虛擬貨幣在製造風險和損失方面已經產生影響了,同時又有碳排放的問題,被重點關照。”王志誠表示。

他認爲,因爲不可分割性,NFT涉衆的範圍和速度大幅縮減,儘管也存在洗錢和轉移資產的功能,目前還處於早期,還沒有出現引起監管重視的事件,對社會的影響還比較小,如果未來發展超出其合理使用範圍,對金融體系和社會產生比較大的負面影響,“監管出手就是必然”。

“如果監管的話,需要監管資金流入NFT受益人後資金的流向,防止資金流入政治獻金、洗錢、恐怖融資等領域,還要監管NFT產品本身,嚴防盜版和剽竊”。孫揚認爲。

王永利在撰文中指出,由於缺乏官方明確的指引和監管規則,很多自媒體宣傳報道都存在嚴重的浮誇和誤導問題,在國家嚴厲控制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挖礦和交易炒作之時,NFT的快速升溫和大規模投資,特別是參與海外NFT投資,同樣存在很大的風險隱患。

王永利建議,需要加強對NFT的準確解釋,加強對民衆的投資者教育,強化交易平臺的職責,加強NFT產品和交易的全流程監管,特別是對相關的虛假宣傳、內部炒作、金融欺詐、違規轉移資產和洗錢等進行嚴厲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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