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陈勇合)7月27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获悉,为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出行安全,万宁公安交警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定期开展相关整治行动,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据介绍,7月27日14时许,万宁公安交警在兴隆镇兴生北生路段严查严管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和酒驾醉酒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时,发现一名驾驶无牌摩托车的男子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警路管员立即将其拦下。

拦截后,交警路管员与其交谈时发现此人满身酒气,疑似酒驾,随后将其带回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6.6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在核实男子身份信息时发现该男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属于无证驾驶。

最终,万宁公安交警依法对驾驶员饮酒驾驶、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于罚款3600元,行政拘留15日并暂扣车辆的处罚。

【责任编辑:赵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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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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