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流動資金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上海外高橋集團財務公司被罰50萬

記者 | 王儀

編輯 | 張一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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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公佈了一張罰單,劍指上海外高橋集團財務有限公司。

罰單顯示,上海外高橋集團財務有限公司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爲2019年12月,該公司部分流動資金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對於上述違法行爲,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九條第(四)項的規定,於2021年7月16日做出責令改正,並處罰款50萬元的決定。

宋浩,對該公司上述違法違規行爲負有直接責任,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對其給予警告。

上海外高橋集團財務有限公司成立於2015年7月15日,法定代表人爲張舒娜,上海外高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該公司70%股份,爲其最大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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