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突破技術“卡脖子”,又被市場“卡脖子”:賣不出去的“首臺套” 來源:半月談

中央三令五申要求支持企業自主創新。然而,企業耗費人力物力突破核心技術“卡脖子”,研發出的第一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簡稱“首臺套”),卻被市場門檻卡了脖子。

半月談記者調研發現,“首臺套”面臨着買方設置的應用業績、設備參數等市場門檻,在招投標中很難入圍,即使僥倖入圍,也往往在評審環節遭遇“國產歧視”而出局,企業自主創新積極性受到打擊,其背後存在的自主創新“後半篇文章”亟待引起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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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國外壟斷,卻難賣出第一臺

企業突破核心技術“卡脖子”問題,研發出“首臺套”後,迎接他們的常常並不是市場的青睞,而是買方設置的重重門檻。

門檻一:應用業績檻——“雞生蛋蛋生雞”的死循環。

西部省份某企業自主研發的超級電容器,打破日韓企業壟斷,獲得多項國家級發明專利,卻屢屢被客戶提出的應用業績要求拒之門外。“許多客戶明明知道我們的產品是‘首臺套’,以前國內沒有,還是提出‘應用1萬臺以上’或‘應用3年以上’等要求。”公司負責人說,“沒有應用業績,客戶就不會用我們的產品;客戶不用我們的產品,就更沒有應用業績。”

多家企業負責人表示,這些條件看起來合理,畢竟企業都希望採購成熟產品。但如果所有買方都提出類似要求,“首臺套”很難實現廣泛應用。

門檻二:設備參數檻——直接排擠國產設備的“硬槓槓”。

某醫療設備企業經過多年研發,成功打破國外企業壟斷的血液透析技術,研發出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血液透析機。如今在全國各地的招投標中,卻屢屢因不符合客戶要求的設備參數而出局。“客戶要求的設備參數,往往只有其中一家進口產品符合要求,相當於內定了。”這家企業負責人說,“我曾多次向客戶提出質疑,對方卻說這是專家團隊論證的結果。”

門檻三:評審打分檻——評價標準裏的“國產歧視”。

某集團自主研發出首臺國產化H171-5MW海上風電機組,成功打破國外技術壟斷。但在全國各地招投標中,這款“首臺套”即使入圍,也往往在評審環節被淘汰出局。“在評審環節,對進口設備和國產設備的評分標準差別很大,比如按零部件評分,進口軸承10分,國產軸承只有5分。”該集團銷售公司副總經理說,在這種評價體系下,國產設備怎麼可能中標呢?

某水泵廠總經理也曾多次在全國各地經歷類似赤裸裸的“國產歧視”:“許多企業在招投標評分時,將產品分成三六九等,第一檔是進口品牌、第二檔是合資品牌、第三檔纔是國產品牌。”

半月談記者走訪發現,不少企業“首臺套”研發成功後遲遲賣不出第一臺,自主創新積極性備受打擊。有企業負責人說:“誰創新誰喫虧,早知道投入這麼大,做成了也賣不出去,不如老老實實做低端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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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不敢用不願用,支持政策存落地難題

國產“首臺套”四處碰壁,反映出企業自主創新產品在推廣應用中面臨的多重問題。

一是客戶害怕承擔風險“不敢用”。“就算進口設備買來第二天就壞了,也不會追究責任;如果換成國產設備,就算用了好幾年才壞,也很有可能追究責任。”一家三甲醫院負責人說。半月談記者採訪多位採購方發現,不少客戶深知“首臺套”對於國家自主創新的重要意義,但出於對國產設備不信任,擔憂貿然使用國產“首臺套”出問題後擔責,“不敢用”的心態較爲普遍。

二是客戶對國外產品形成依賴“不願用”。半月談記者調研發現,許多國內企業已對國外設備形成路徑依賴甚至心理依賴,不願用國產“首臺套”。“我們跟日本企業合作十多年了,一直合作得很愉快,儘管國產設備性能不錯,價格也更便宜,但我們沒必要承擔風險,去更換新的產品。”一家生產智能水錶的上市公司負責人說。

半月談記者還了解到,外企依託國內代理商,多年深耕中國市場,與不少國內企業形成了牢固的利益捆綁,也成爲客戶不願用國產“首臺套”的原因之一。

三是“首臺套”支持政策落地不暢。近年來,各地通過財政資金支持、保險補償等方式,支持“首臺套”市場推廣,但相關政策存在與企業實際情況不符等問題,企業較難享受政策紅利。“3年多來,我們一次都沒享受過政策紅利。”一家醫療設備企業說,政策要求單筆採購金額至少700萬元才能申請保險補償,而企業生產的設備單臺價格10萬元左右,單筆採購金額很難超過700萬元。

同時不少企業反映,政策存在與企業研發週期不符、前期研究費用認定尚無明確標準等難題。另外,有政策要求“首臺套”研發成功3年內必須達到一定銷售量,才能享受補貼,企業往往很難達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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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創新“後半篇文章”亟待關注

如果說技術突破是自主創新的“前半篇文章”,那麼市場突破就是自主創新的“後半篇文章”。目前,“前半篇文章”關注度較高,而“後半篇文章”鮮有人關注。多名“首臺套”企業負責人呼籲:“自主創新不易,我們只想跟國外產品在同一起跑線上競爭。”

企業建議,進一步完善“首臺套”保險補償機制,增大財政資金對“首臺套”投保的支持力度,修正不符合企業實際情況的政策,建立“首臺套”設備製造全流程保險補償機制,進一步簡化申請手續。“在政策支持的同時,希望相關部門能爲‘首臺套’提供一些應用場景,可以小批量試用,有利於企業積累應用業績,推動產品儘快商業化。”有企業負責人說。

多名“首臺套”企業負責人建議,在制度層面進一步梳理、消除對“首臺套”的歧視性條款。比如在招投標項目中,嚴格篩查招投標文件中“只限進口產品”等歧視性條款;在評審環節禁止用“雙重標準”對待國產“首臺套”;限制用應用業績、設備參數排擠“首臺套”的行爲。

另外,可建立機制打消採購方選擇“首臺套”的顧慮。比如,明確規定在決策依法合規的情況下,由“首臺套”技術故障等客觀原因造成的損失,不應向採購決策者問責,形成敢買、願買“首臺套”的導向。(記者: 趙宇飛 吳燕霞)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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