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環球網報道 記者 郭媛丹】28日,英國皇家海軍“伊麗莎白女王”號航母編隊已經進入南海海域。在南海停留期間,這支由英、美和荷蘭三國艦艇組成的航母編隊究竟會不會在南海對中國採取挑釁行動尚未得知。但國際法專家認爲,在這支龐大的航母編隊中究竟由哪艘艦艇出面採取挑釁行動涵義是大不同的,要警惕美國艦艇在相關海域“夾帶私活”,脫離編隊擅闖我國領海,並藉助炒作。

“我們現在已經穿越了馬六甲海峽。”英國皇家海軍“伊麗莎白女王”號航空母艦27日晚間在推特上發佈消息表示,這表示“伊麗莎白女王”號航母編隊已經進入南海。美國《華盛頓觀察家報》此前發表文章鼓動英國艦隊“衝進中國領海12海里水域”。文章稱,英國和美國之間的“特殊關係”是否真的“特殊”,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一個問題:英國首相約翰遜是否會派遣英國軍艦進入中國領海12 海里範圍內。

值得注意的是,這篇文章強調了英國軍艦,而不是編隊中的其他國家艦艇。根據此前報道,“伊麗莎白女王號”航母編隊由兩艘皇家海軍護衛艦、兩艘驅逐艦、兩艘補給艦和一艘“機敏級”潛艇陪同。此外航母編隊中還包括一艘美國海軍驅逐艦和一艘荷蘭護衛艦。

對此,經士智庫創始人兼國際軍事行動法研究中心主任、退役海軍上校田士臣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九十五條規定,軍艦在公海上有不受船旗國以外任何其他國家管轄的完全豁免權,這條在不衝突情況下也適用於專屬經濟區。也就是說軍艦由其船旗國專屬管轄,同時作爲國家軍事力量也代表國家行爲,其行爲後果由其船旗國負責。這也就意味着,作爲英國航母編隊內的屬艦,無論是美國海軍驅逐艦還是荷蘭護衛艦,在南海對中國領海進行挑事或者違法,都是美國或者荷蘭的責任,而與英國無關。

田士臣表示,“作爲航母編隊的一員,如果美國或者荷蘭軍艦是接受了指揮艦指揮而進行了挑釁性行動,除非美國或荷蘭軍艦主動說明,對外公佈他們彼此之間的責任條款協議,對美荷軍艦不法行爲的責任也將是美國和荷蘭的責任。”

在這種前提下,英國是否會派出航母編隊中的一艘艦艇代表英國來執行對中國的挑釁行動呢?

在此前的2018年9月份,英國皇家海軍的兩棲攻擊艦“阿爾比恩號”在駛往越南的途中,在靠近西沙羣島附近的海域航行,以彰顯所謂“航行自由”,但遭遇了中國護衛艦和直升機的驅離。根據路透社報道,消息人士表示,“阿爾比恩號”“沒有駛入有激烈爭議的地區”。

BBC報道稱,“阿爾比恩號”的航行行動引起了北京的憤怒回應。這一次,類似的情況應該不會重演。這些敏感問題突出了英國對華政策的模糊性。報道還提及:英國國防大臣本·華萊士堅稱,英國此行並“不尋求與任何國家對抗”,他聲稱航母羣是要去行使“航行自由”的權利。

軍事專家宋忠平對《環球時報》記者表示,今年6月份俄羅斯對闖入其領海的英國軍艦進行了警告性射擊,英國在黑海碰壁後已經是驚弓之鳥,擔心在南海再次碰壁。所以即便“伊麗莎白”號航母編隊想在南海搞事情也一定是小心翼翼,以試探性的方式進行,“並不排除英國會派出一、二艘艦艇擅闖中國領海12海里。”宋忠平進一步解釋,在航母編隊中,美國艦艇來具體執行非法闖入中國南沙和西沙羣島12海里的可能性更大。因爲美軍執行此類任務已經常態化;而且美國既然希望盟國的船隻緊隨自己,就必須要起“示範帶頭”作用。

另一位要求匿名的分析人士對《環球時報》表示,“伊麗莎白”號航母編隊是一個由三個國家海軍組成的鬆散編隊。在這個鬆散的編隊中,美國很可能在相關海域“夾帶私活”,比如脫離編隊擅自闖入我國領海,根據這些年來美國海軍在南海的劣跡斑斑的歷史,這種行徑是不足爲奇的。儘管美國軍艦代表是美國的行爲,但作爲編隊的組成部分,從某種角度上也是航母編隊的行爲。從這個角度而言,“伊麗莎白”號航母作爲指揮艦應該約束好編隊內所有艦艇的行動。因此,一方面中方要做好預判,對英國航母編隊加強監控,做好各種情況的應對預案。另一方面,對於第三國艦艇利用特殊身份代表英國航母編隊進入我國領海進行大肆炒作,要有理性判斷。同時也要和英國保持有效的外交溝通,指明如果編隊出現此類行爲的嚴重後果。

宋忠平認爲,對於解放軍而言,不管是哪國艦艇有挑釁性動作,都會採取既定的方式來予以驅離;如果對方不聽招呼,一意孤行,解放軍可以採取更加強硬的手段,不排除有最壞的情形出現。

上述分析人士也有類似觀點,他介紹,國防部發言人曾表示,南海根本不存在所謂“航行自由”問題,中方一貫尊重各國依據國際法在南海享有的航行和飛越自由,“同時中方維護國家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的意志堅定不移,對英國航母編隊在南海的行爲保持高度戒備,堅決捍衛國家主權安全和南海地區和平穩定。”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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