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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不动产登记3项业务“跨省通办”新闻发布会召开

中国日报7月27日乌鲁木齐电 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自治区不动产登记3项业务“跨省通办”新闻发布会。会议由自治区新闻办对外联络处处长李洁主持,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副书记、厅长唐阿塔尔·克里马洪、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兴广、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局长邓东升出席了新闻发布会。

唐阿塔尔·克里马洪厅长介绍了不动产登记3项业务“跨省通办”工作基本情况。自治区本级和所有县(市、区)已完成3项业务“跨省通办”技术层面对接和全流程业务测试工作,并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商品房预售和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登记资料查询抵押登记3项业务“跨省通办”。结合当前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构建集中统一平台,多方协调联动配合,实行进度“一日一报”,确保各地及时做好系统部署、接口研发、数据建库等工作,为三项业务“跨省通办”奠定基础。目前,自治区不动产登记工作已设立不动产登记窗口732个,累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417.2万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71.3万份,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办理时间由法定的30天压缩至5天,实现了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

刘兴广副厅长在答记者问中说:“不动产登记3项业务‘跨省通办’的目的是解决分散登记存在的弊端,如产权交叉、错登漏登、机构重复、资源浪费等问题。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可保障交易安全,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促进健全现代产权制度的建立。工作亮点是以互联网为载体,采用人脸识别技术,保障身份真实可靠,网上服务大厅使相关部门信息共享。申请人可24小时自主办理,异地办理极大降低了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成本。”

邓东升局长表示:“申请人可将身份信息、合同等相关内容,拍照扫描上传到网上服务大厅,通过进度查询可查看相关流程。不动产业务的电子证书或证明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书更方便、安全。电子签署技术、签署过程安全、电子签署文件合法有效等三大保障提供完整的数据加密服务。以3项业务操作指南、短视频和短信等形式,帮助群众办理业务。下一步扩大共享信息的适用范围、大力推广使用电子证照及电子材料、持续优化完善网上服务大厅,提供异地服务信息的应用模式,进行在线核验。”

据悉,2015 年以来,在自治区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我区全面落地实施。2015年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2016年实现“颁发新证、停发旧证”工作目标;2017年接入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管理平台,实现县(市、区)-地(州、市)-自治区-国家4级不动产登记信息联网上报;2018年提质增效,开展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优化提升营商环境;2019年大力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流程集成和人员集成,全面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2020年将登记范围由城镇向农村延伸,大力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推行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金华)(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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