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廣州:進一步規範房源信息發佈,嚴厲查處製造市場恐慌等行爲

住建部等八部門要求持續整治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後,廣州發佈新政,要求房地產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進一步規範房源信息發佈行爲。

7月28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獲悉,爲進一步規範房源信息發佈行爲,維護房地產市場正常秩序,廣州市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房源信息發佈的通知》(簡稱《通知》)。

《通知》主要聚焦兩個方面,一是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規範房地產信息發佈行爲,二是房地產網絡信息發佈平臺應加強房源信息發佈的管理,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通知》提到,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接受委託放盤時,應查驗、覈對房屋產權信息以及委託人身份證明,經委託人同意並書面委託後方可在門店、網站等渠道發佈(相關資料須留存備查)。對委託人不是房屋產權人的,應當要求其提供有效的出售、出租房屋授權委託書,不得利用未經委託的房源信息開展中介服務。

同時,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在接受業務委託時,應當通過存量房網上交易平臺與委託人簽訂書面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取得盤源編碼,並編制房屋狀況說明書。

此外,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不得爲不符合交易條件的保障性住房、存在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務。

《通知》要求,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的房源廣告信息應當及時更新,出現委託房屋成交、當事人取消委託或委託期限屆滿等情形的,應當自合同簽訂或委託人取消委託之日起 2 個工作日內,將信息從門店、網站等各類發佈渠道撤除。

在規範房地產網絡信息發佈平臺方面,房地產網絡信息發佈平臺不得爲未取得“廣州市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備案證書”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開通房源信息發佈端口。不得爲未取得“廣州市房地產中介服務人員信息卡”的從業人員發佈房源信息。

《通知》提到,房地產網絡信息發佈平臺應建立房源信息投訴舉報機制和違規經紀處理機制,對虛假信息及違規發佈信息的經紀人及時處理,保證房源信息的真實、準確。

廣州市住建局表示,將加強對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房地產網絡信息發佈平臺房源信息的檢查力度,嚴厲查處發佈虛假信息、製造市場恐慌、擾亂房地產市場秩序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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