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上午,诸城市公安局政治处收到了一封特殊的感谢信。这封信,出自一位6岁半孩子的妈妈手中,信里洋溢着其全家对该市公安局治安大队3位公安民警热情帮助迷路孩子的感激之情。

感谢人在信中写道:“我通过问询其他知情人,得知这几位民警是陈长虹、王伟等3位同志,感谢之情无以言表,只能借一寸方纸表达感谢之意,在这里我们全家人发至内心地真诚道一声:谢谢你们!谢谢人民警察们!”

原来,在7月3日上午,陈长虹、徐凯、王伟三名同志按照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安排,在市区重要路段执行巡逻防控任务,当巡逻车辆行驶到东关大街北首潍河东沿河路时,民警陈长虹发现路边有个小学生撑着雨伞在雨中艰难的沿路向北行走,小学生旁边没有大人陪同,恐会发生危险,便下车询问。

经询问,民警得知孩子今年6岁半,早上其父亲将其放在中百超市附近一个培训班门口就上班去了,但是此时培训班并没有开门,孩子在门口等了一会儿以为培训班当天不上课,便撑开随身带的雨伞独自一人往北外环附近的家中走去。

巡逻民警看到大风夹杂着豆大的雨点将孩子全身都打湿了,已经分辨不清孩子脸上到底是雨水还是泪水,赶紧把孩子抱进警车并询问其父母的联系方式。孩子说出自己的姓名和其母亲的电话,民警立即通过电话联系其母亲,此时其母亲得知孩子没去培训班,正发动全家四处寻找孩子。

当接到民警的电话,其母亲心里悬着的石头终于落地了,民警问清楚其居住的小区位置后,便驾车将孩子送到其家中。在其居住小区处,其母亲代表全家对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表示感谢。

陈长虹等三名民警将小学生送回家后,又继续驾车执行巡逻任务了,回到单位他们也没有对任何人提起此事,直到7月27日上午收到感谢信,大家才得知此事。当咨询陈长虹事情经过时,老陈说:“我们按照市公安局部署安排在重点路段执行巡逻任务,只不过在巡逻时做了一名人民警察应当做的事情,没有啥可以说的,其实不管局里哪位民警看到都会这样做的,这就是我们的职责。”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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