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演协倡议:不为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服务

来源: 法治日报

□ 凌锋

近日,中央网信办启动“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聚焦解决直播、短视频平台涉未成年人问题,严禁16岁以下未成年人出镜直播,严肃查处炒作“网红儿童”行为。

暑假期间,无论是加油充电还是休闲娱乐,未成年人的线上生活显然要增加许多。这其中当然也可以通过视频等方式记录生活、展示才艺,但前提是必须有利于未成人的身心健康。然而,一些家长、网络平台把未成年人当作工具,制造网红儿童,吸引流量以谋利,这种做法看似“共赢”,实际上对于家长来说可能是“拣了芝麻丢了西瓜”。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处于不成熟向成熟的过渡时期,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等正在形成之中。在当前高度竞争的网络直播领域,为了最大化吸引流量,炫富拜金、奢靡享乐、卖惨“审丑”、模仿不当行为等经常被用来制作噱头,甚至被运用到未成人身上。如果说成年人还能够认识到此类行为只是表演而已,那么心智不成熟的未成年人就会把这些当作是受到允许和鼓励的行为,这不仅严重影响未成人的身心健康和未来发展,而且也传播了极其不正确的价值观。

网信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非常及时、非常必要,也有着充分的法律依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这说明严禁16岁以下未成年人出镜直播、严禁炒作“网红儿童”等完全符合立法精神。

不是所有的直播都值得鼓励,出镜直播别打未成年人的主意。除了监管部门保持“零容忍”的严打态势外,各网站平台要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家长也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全社会齐心合力才能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文明、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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