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銀行理財子公司成長的煩惱

銀行理財子公司兩歲了。

2019年6月,首家銀行理財子公司建信理財正式開業。截至2021年7月末,已經有28家銀行理財子公司。

2018年4月27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聯合發佈實施《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下稱“資管新規”),拉開了資管行業轉型發展的序幕。2021年是資管新規實施三週年,也是過渡期的最後一年。

三年中,銀行理財子公司從無到有,並且,一經問世便揹負數十萬億規模,成爲資管市場最大的參與主體,廣受關注。三年來,銀行理財在探索中轉型,在轉型中發展,在發展中繼續探索。 

在這個過程中,規範銀行理財發展的相關政策體系不斷補充完善。從大資管行業的政策框架上看,針對銀行理財的監管體系已經十分全面。基本框架爲:一行兩會及外管局聯合發佈的“427”資管新規、央行720補充通知和《標準化債權類資產認定規則》爲上一層針對整個資管行業的政策文件;其次,針對銀行理財和銀行理財子公司,銀保監會及央行相繼出臺了《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關於進一步規範商業銀行結構性存款業務的通知》、《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淨資本管理辦法(試行)》、《關於規範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理財公司理財產品銷售管理暫行辦法》;此外,中基協、中債登還出臺了關於銀行理財估值指引的具體文件。

在監管體系逐步補充完善的同時,機構和業務的轉型發展也在逐步推進中。銀行理財業務的轉型和銀行理財子公司的成立發展是同步推進的,二者相伴相生。從銀行理財業務轉型角度來看,2018年之前,理財業務爆發式增長,但背後隱含着一系列風險問題,最核心的問題是,銀行理財和信貸沒有進行風險隔離,理財產品和資管項目不是一一對應、單獨管理的。資管新規以及針對銀行理財轉型要求的政策,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推出的,銀行理財子公司作爲承載轉型後的銀行理財業務的公司主體,應運而生。

從這三年的理財業務轉型和理財子公司成立發展的節奏來看,經歷了不同的階段:2018-2019年,新規出臺,轉型啓動,整個行業都經歷了一段迷茫而困惑的階段,對於未來業務和公司發展的定位和方向尚不明確,甚至對於監管和政策還存有某種幻想,因此轉型速度較慢;第二階段,在意識到監管層的決心以及政策細則的不斷完善之下,轉型開始提速,尤其是2020年,銀行理財子公司批覆、淨值化產品創設發行都大大加快。

另一方面,在臨近過渡期尾聲,銀行理財業務在持續轉型和進一步發展過程中,仍面臨着一些值得重視的挑戰,包括存量整改問題,銀行理財產品估值問題,推介和銷售問題,在稅收等細則方面的統一監管標準問題等。此外,銀行理財子公司的發展也面臨着資管文化重塑、團隊穩定性、機制市場化等難題。

轉型進展提速 存量改造仍有壓力

據統計,截至2021年7月末,已經有28家銀行理財子公司(含4家外資控股)獲批籌建。

截至2021年第一季度末,銀行理財子公司產品存續規模7.61萬億元,較年初增長14.07%,同比增長5.06倍,佔全市場的比例達30.4%,存續規模首次超越股份制銀行成爲第一大機構類型。同時,理財子公司產品規模實現快速增長,2021年第一季度,理財子公司募集資金規模達8.34萬億元,同比增長約4.19倍,佔全市場的比例達27.08%。銀行機構淨值型產品存續規模10.67萬億元,佔銀行機構全部理財產品存續規模的61.24%,較年初增加5.36個百分點,較上年同期增加14.98個百分點。

從開業初期的經營情況來看,2020年,開業的20家理財公司中,17家披露了開業首年的經營業績,全部實現盈利,其中。成立於2019年11月的招銀理財,2020年實現淨利潤24.53億元(92%來自於招商銀行託管理財產品獲得的管理費收入);興銀理財、中郵理財、農銀理財盈利水平緊隨其後,去年淨利潤分別爲13.45億元、11.87億元、9.91億元。

存量改造仍是銀行理財轉型階段最艱鉅的任務。過渡期僅剩最後數月,資管新規落地已經三年,是市場與監管不斷博弈的三年。從新規之後的補充通知,到過渡期統一延長一年,再到特殊資產的特殊處置安排,一直以來,監管部門都在督促資管機構加快化解節奏,儘快完成轉型,讓市場平穩過渡,不造成明顯衝擊,此間需要不斷權衡和調整。

在臨近過渡期尾聲,今年以來,監管部門對銀行理財存量業務的壓降節奏提出了更高要求,這成爲多家銀行和理財子公司今年上半年的一大重要任務,再度出現一波存量回表的高潮,銀行機構面臨較大壓力。

對於銀行理財的存量整改和過渡期的最後安排,國新辦近期舉行的上半年銀行業保險業運行發展情況新聞發佈會上,銀保監會政策研究局負責人表示,國務院2020年7月批准同意資管新規過渡期調整政策後,按照監管要求,各家銀行在總行層面都建立了統一領導機制,制定了整改計劃,鎖定了整改底數,都建立了臺賬,明確了處置方案。總體看,整改進展情況符合預期。到2021年一季度末,已經整改過半,2021年底前絕大部分銀行將完成整改;對於個別銀行存續的少量難處置的資產,按照相關規定納入個案專項處置。銀保監會將持續督促相關銀行綜合施策、積極整改,儘快全部清零,從根本上轉變理財產品市場格局和觀念氛圍。

理財公司定位更明晰 發展策略差異化

從這兩年銀行理財子公司的摸索和成長過程來看,從產品、投研、系統等多角度並行,大部分已經開業的銀行理財子公司已經初步展現出了一家大型資管機構的雛形。

投研、產品、渠道是一家資管機構最核心的幾大要素。渠道方面,由於銀行理財子公司脫胎於銀行,而銀行具備較全面的渠道體系,因此銀行理財子公司在近兩年的開業之初,最重要的工作在於搭建產品譜系、補充投研能力。

目前看來,以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爲主的銀行理財子公司在產品線方面,雖然具體分類、特色產品上有各自不同的特點。但是,總體上還是按照以固收+爲主,同時兼顧各類產品類型的全面產品譜系在佈局。投研能力上,銀行理財在信用研究、債券投資方面本就具備較好的基礎,近幾年主要忙於“補短板”式的搭建權益投研團隊。

在兩年前銀行理財子公司問世之初,由於具備二十多萬億規模以及“全牌照”優勢,一度讓資管行業的其他參與者,尤其是公募基金產生一定的競爭壓力。經過兩年的摸索和實踐之後,銀行理財子公司的定位和發展思路逐漸明晰,並且越來越強調與公募基金的差異化。

比如在產品方面,更強調客羣的區別,決定了公司的產品特點、經營風格上的不同。銀行理財子公司相關負責人指出,銀行理財要提供的是一種長期的、穩定的、可持續的收益回報,在提到要學習公募基金的投研能力時,更多地強調要吸取公募基金行業的教訓,並表示不會走同一條發展道路。比如,基金公司普遍存在公司和基金經理賺錢,但投資人很難分享到較高收益、產品波動太大投資者拿不住等問題。

比如在投研方面,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的資產規模龐大,遠超基金公司,最需要的是大類資產配置能力、組合管理能力。不少理財子公司都提到一個目標,即建立全天候、多資產、多策略的投資平臺。相比於其他資管機構,銀行理財的投研需求要“更高一層”。比如,相比於對個股、對具體資產的研究分析,現階段的銀行理財更關注對基金產品、基金管理人的研究分析。而在市場頗爲關注的權益投研上,他們也並沒有短時間內大幹快上,而是分步實施,對個股的投研目前在銀行理財子公司中尚未普及。

在銀行理財行業內部,雖然發展思路大體相通,根據與母行的關係以及母行的戰略定位不同,各個理財子公司相互之間的發展策略有所差異,主要表現在市場化拓展方面,有些公司一開始就邁開了較大的市場化步伐,體現出在整個資管市場尋求一席之地的想法,在團隊補充、自營渠道建設等方面,動作快於其他機構;而另一些理財子公司則更多強調作爲母行子公司的身份,以服務母行的客戶爲主。

轉型中值得關注的幾大問題

銀行理財業務轉型和理財子公司發展的過程,整體上進展較爲順利,而在資管市場、財富管理市場大發展的大背景下,銀行理財發展的機遇和空間普遍被看好。但與此同時,目前的轉型發展中仍面臨着一些問題,包括一些根深蒂固的頑疾,背後亦是風險隱患,值得重視。

具體而言,銀行理財轉型過程中最困難、最核心的一大問題,即估值問題,儘管現在市場上淨值型理財佔比超過60%,但具體的估值方式仍然各不相同,只是在表現出來的產品層面符合資管新規形式上的規定。估值反映的是收益和風險的體現問題,其背後則是產品和資產的對應關係,過度使用攤餘成本法估值可以提高產品收益率以及降低波動,但同時也使得產品收益率難以及時反映資產價值的實時變動。現實中,就存在通過各種方式過度使用攤餘成本法的情況,應當引起監管和行業重視。

根據規定,同一理財子公司採用攤餘成本法進行覈算的現金管理類產品的月末資產淨值,合計不得超過其風險準備金月末餘額的200倍。現實中,銀行理財現金產品佔比都較高,規模管控將使得以往通過使用攤餘成本法估值提升收益率的方式,難以爲繼。對於青睞“穩定收益”的銀行客羣來說,不管是收益率下降,還是收益波動性加大,都會降低產品的吸引力。

與估值問題相對應的是,銀行理財在產品端的宣傳推介和銷售問題,轉型以來,雖然在各大渠道已不再使用“預期收益率”的表述,但不少場景下“業績比較基準”仍然給出了較強的剛兌預期。而在新近出臺的銀行理財銷售管理辦法中,明確要求,機構不得“使用未說明選擇原因、測算依據或計算方法的業績比較基準,單獨或突出使用絕對數值、區間數值展示業績比較基準。”因此,未來銀行理財選擇何種方式展示業績基準進行宣傳和銷售,也是一個重要問題。 

此外,大資管統一監管是大勢所趨,也是這幾年各大政策努力的方向。對同一類資管產品拉齊監管標準非常重要,規範標準不統一是監管套利的源頭。銀行理財產品和公募基金稅收的一致問題,是當前銀行理財行業十分關心的。因爲公募基金在買賣股票、債券、轉讓未上市股權等方面實現的價差收入可免繳增值稅,而其他資產管理機構均須按3%繳納,這賦予了公募基金獨有的交易優勢。

此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規定,依託“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機構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的稅制紅利,公募基金稅對機構投資者保持着天然的吸引力。鑑於此,銀行理財行業一直呼籲與公募基金同質化的理財產品,應該享受與其相同的稅收待遇。

從銀行理財子公司自身的發展情況來看,市場較多討論其市場化機制難以推行的問題,在實踐中,由於銀行理財子公司脫胎於銀行,獨立之後在延續母行相關資源優勢作爲自身優勢的同時,也受到根深蒂固的銀行信貸文化的掣肘。資管文化與信貸文化是兩套根本不同的體系,發展兩年多以來,這種文化衝突也是銀行理財子公司面臨的主要挑戰之一。在未來監管引導發展直接融資,銀行理財繼續構建和補充投研能力的過程當中,如何樹立銀行理財子公司的資管文化,是一項重要的課題。

(作者:方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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