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銀保監會:要求清理規範信託公司非金融子公司業務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日前發佈《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清理規範信託公司非金融子公司業務的通知》,要求清理規範信託公司非金融子公司業務。《通知》所說的信託公司境內一級非金融子公司,是指信託公司在境內以固有資產直接投資設立或以投資資管產品等方式間接投資設立的,具有控制權且未持有金融業務許可證的公司。

《通知》指出,近年來,部分信託公司通過非金融子公司進行監管套利、隱匿風險;開展違規關聯交易、進行不當利益輸送,給信託業發展造成潛在風險。爲治理市場亂象,助力打好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促進信託業改革和轉型發展,銀保監會明確:

自《通知》印發之日起,信託公司不得新增境內一級非金融子公司,已設立的境內一級非金融子公司不得新增對境內外企業的投資。信託公司可選擇保留一家目前經營範圍涵蓋投資管理或資產管理類業務的境內一級非金融子公司。該公司僅可作爲私募基金管理人受託管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且不得控制、共同控制被投資方或對被投資方施加重大影響,不得參與被投資方的日常經營,投資年限不得超過5年。

信託公司應當有計劃地以轉讓股權等方式清理對以下企業的投資,清理期限不得超過3年:一是信託公司按照本《通知》第三條規定選擇保留的境內一級非金融子公司在境內外投資的企業;二是信託公司其餘境內一級非金融子公司及其在境內外投資的企業。上述企業有存續基金業務的,應當於相關項目清算後1年內完成清理。清理工作完成前,上述企業原則上不得新增業務。

《通知》還要求,信託公司應當全面梳理境內一級非金融子公司及其在境內外投資企業的基本情況,合理擬定清理規範工作方案,列明時間節點安排,明確存續子公司並表管理措施等,並於4個月內將方案報送至屬地銀保監局,經審查後實施。(總檯央視記者 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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