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北京確定契稅具體適用稅率,保持現行稅率不變

北京市財政局消息,7月30日,北京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北京市契稅具體適用稅率等有關事項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授權,本市契稅適用稅率確定爲百分之三,保持了本市現行契稅具體適用稅率不變。

《決定》除了確定本市契稅適用稅率外,還明確了免徵減徵辦法。一是因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徵收、徵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其成交價格沒有超出土地、房屋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部分免徵契稅。二是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權屬的,免徵契稅。

對涉及房地產交易環節的契稅,目前仍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23號)執行,個人購買住房契稅,仍執行現行優惠政策,即“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面積爲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爲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稅率徵收契稅。”

《決定》將於9月1日起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同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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