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寧波土拍試行預申請制度,房企人士:緩解了企業資金壓力

7月30日,澎湃新聞從浙江省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獲悉,寧波市決定試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預申請制度,市區範圍內公開出讓的國有建設用地均可試行該預申請制度。預申請主要包括兩種形式——意向預申請和用地預申請。

有房企人士向澎湃新聞表示,該制度對房企而言是好事,等於降低了保證金的比例,可以緩解房企資金壓力。該人士同時表示,目前,寧波部分區域的樓市有降溫的跡象,投資客較多的奉化區的不少樓盤現在開盤時都是“0”登記。

寧波自規局表示,此舉是爲完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制度,落實“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長效管理調控機制,保障土地市場平穩健康運行。

出讓方案尚未明確的,可以採用意向預申請形式。出讓人發佈意向出讓公告,公示地塊規劃條件等相關信息,開展信息推廣和推介招商活動,並徵求出讓價格等用地意向。

意向預申請流程涉及三步:出讓人應在當地自然資源規劃部門門戶網站、市級以上報紙等媒體發佈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意向出讓公告;根據意向出讓公告,有用地意向的單位或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對預申請地塊的出讓起始價格、開發建設要求等提出意見和建議,並在線下向出讓人提交《寧波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預申請書》,承諾願意支付的土地價格;根據意向預申請和土地市場情況,出讓人完善地塊出讓方案,並適時組織實施預申請地塊的公開出讓活動。

出讓方案已經明確的,可以採用用地預申請形式。出讓人發佈預出讓公告,公示地塊規劃條件、起始地價、出讓條件等相關信息,並接受意向單位用地預申請。在土地出讓前,出讓人應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和當地自然資源規劃部門門戶網站、市級以上報紙等媒體發佈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預出讓公告。

根據出讓預公告信息,符合競買資格,有用地意向的單位或個人通過浙江省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的“用地預申請”模塊提交用地預申請,並在線下向出讓人提交《寧波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預申請書》,承諾願意支付的土地價格,承諾土地價格低於預出讓公告中起始價的無效。

第三步是預申請人繳納預申請保證金。經出讓人審覈通過的,用地預申請人可線下向競買保證金賬戶繳納用地預申請保證金。商服和住宅用地——按本宗地出讓起始價的10%繳納,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工業和其它用地——按本宗地出讓起始價的50%繳納。繳納了用地預申請保證金的開發商,在地塊正式公開出讓時,不用再另行繳納競買保證金。

出讓人發佈正式出讓公告後,預申請人通過網上交易系統申請參加競買,按正常程序報名生成《保證金交納通知書》(無須再繳納保證金),並在出讓公告中明確的競買保證金繳納截止日前4個工作日向出讓人線下提交用地預申請保證金銀行進賬單。

預申請人獲得競買資格後,按規定參加地塊出讓競買活動。對於預申請保證金,預申請人競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應當在簽訂出讓合同前,在已繳納的預申請保證金的基礎上,繳足地塊起始價款的20%,簽訂合同後轉爲土地出讓金。未競得的,出讓人在出讓結束後2個工作日內退回預申請保證金,不計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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