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綠色金融支持綠色建築發展仍面臨障礙,專家建議定製研發建築業金融產品

經濟觀察網記者老盈盈力爭2030年前實現“碳達峯”,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是當前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目標和重點工作。在此背景下,建築同能源、交通作爲國際公認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三大領域,其綠色化是未來我國實現“碳中和”目標的關鍵所在。綠色金融如何支持綠色建築發展等問題成爲市場各方高度關注的焦點。

7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長雷曜在2021中國國際綠色金融與綠色建築論壇表示,人民銀行近年來立足強化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資源配置、風險管理、市場定價這三大功能,已經初步探索形成了綠色金融的五大支柱。

第一個支柱,綠色金融標準體系。該標準體系按照國內統一、國際接軌的原則,重點聚焦氣候變化、污染治理和節能減排這三大領域,取得了比較好的進展。這爲規範綠色金融業務,確保綠色金融實現商業可持續,推動經濟社會綠色的發展提供了一個基礎的保障。

第二個支柱,不斷加強環境信息的披露要求。不斷地完善相關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強環境和氣候風險信息的披露,規範金融市場發展,保護投資者的權益,爲發揮市場激勵的作用提供有力的支撐。

第三個支柱,激勵約束的機制更加完善。中國是全球範圍內比較早開始對金融機構進行綠色金融評價的國家,從2018年開始,對24家主要銀行開展綠色信貸能力評價,到今年的5月,又對評價辦法進行了修訂,主要是將定量評價的內容由綠色貸款擴充到了綠色債券,這樣能夠更加全面地反映金融機構綠色金融業務開展的情況。

第四個支柱,綠色金融產品和市場體系實際上在不斷地豐富。形成了包括綠色貸款、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綠色信託、碳金融等等在內的多層次的綠色金融產品體系和市場體系,爲綠色項目提供了多元化的融資渠道,金融機構識別和服務綠色低碳發展的效率也在不斷地提高。

第五個支柱,綠色金融的國際合作不斷深化。在政府、市場和研究多個層面開展了形式多樣的多雙邊合作,積極推進國際的綠色金融標準的趨同,宣傳推薦國內綠色金融取得的成績,積極地提升境外機構和國際投資者對中國綠色金融市場的瞭解、認可和參與程度。

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馬駿在論壇上指出,目前支持建築行業發展的金融的工具仍然面臨着一些障礙,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在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層面,還沒有對綠色建築實施差別化的處理,導致很多商業銀行不敢、不能或者不願意支持綠色建築開發;

在行業層面,綠色建築運行標識的管理還有待完善,特別是建築運營階段,能耗信息披露缺失,這一方面導致綠色建築在運行階段的綠色效益難以保證。另一方面,也降低了金融機構支持綠色建築的動力和消費者購買租用綠色建築的興趣;

在企業層面,綠色建築的產業鏈較長,涉及主體比較多,除了大型的房地產開發商,還有大量的中小民營企業,包括一些綠色建材企業和節能服務公司,這些企業有一定的綠色技術創新能力,但大多數爲輕資產企業,難以提供金融機構需要的抵押擔保品,從而面臨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

關於如何應對這些挑戰,馬駿認爲,首先是金融政策在保證對房地產行業進行有效宏觀調控的前提下,應該對綠色建築實施差異化、精細化的政策,保證綠色建築的融資可獲得性優於非綠色建築。此外,金融機構也應該針對建築行業的特點及其低碳發展的要求,創新研發一批新的金融產品,比如說銀行要投入力量分析綠色開發貸和綠色按揭貸的違約率與非綠貸款的區別,在此基礎上實施差別化的定價,要研發綠色開發貸、按揭貸建築光伏資產的證券化產品,創新綠色建築保險產品,針對綠色建築產業鏈開發綠色供應鏈金融產品和服務,以及與綠色建築減排相關的碳性能產品等等。

此外,雷曜還表示,人民銀行還將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強化綠色金融的引導支持作用,也要總結、提煉這些試點地區的好的經驗,加以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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