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衆報業·大衆日報客戶端 2021-07-31 16:25:29

爲更好地維護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日前,濟南市公安局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

據悉,近年來,濟南市公安機關持續加強包括電動自行車在內的交通秩序整治,加大對盜搶電動自行車行爲的打擊力度,並於2020年開始對電動自行車進行登記掛牌管理。但是,電動自行車加裝棚架裝置、佔用機動車道或人行道行駛、逆向行駛、超速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爲仍較爲突出,電動自行車被盜案件也偶有發生,嚴重影響道路的有序暢通,危及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鑑於上述情況,亟待進一步規範電動自行車的通行秩序管理,並在街面上加大對盜搶嫌疑車輛的檢查力度。爲此,濟南市公安局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告》。

《通告》指出,電動自行車應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轉借、挪用、塗改、冒領或僞造電動自行車號牌;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時應當保持車輛原貌,不得加裝棚架裝置、改裝動力裝置;電動自行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應當靠車行道右側行駛。嚴禁佔用機動車道或人行道行駛、逆向行駛、超速行駛;電動自行車應當按信號燈指示通行,遇停止信號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線以外,嚴禁闖紅燈、遇停止信號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轉彎或掉頭時不按規定通行。

同時,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雨天或夜間騎行着顏色鮮明的雨衣或易被識別的衣物,更利於保證人身安全;對身份不明或駕乘車輛有盜搶嫌疑的人員,公安機關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的有關規定,依法進行盤問、檢查。

來源:大衆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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