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婴

被人打着“送养”的旗号

以5万元价格进行贩卖

而发布信息、联络买家的人

竟是其亲生母亲!

记者31日从广东清远市佛冈警方获悉,涉案的4人已被移送起诉。

据广东清远市佛冈警方通报,2016年1月2日,谭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称其经朋友介绍将儿子贩卖给他人抚养,希望公安机关协助寻回被卖的儿子。

接报后,警方迅速行动,在2016年1月3日凌晨成功找到被卖的婴儿。但由于其余几名涉案嫌疑人一直未到案,案件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侦查一度陷入僵局。

尽管如此,警方一直未放弃侦查。在智慧新警务的助力下,警方先后在2018年11月、2021年5月将犯罪嫌疑人邓某、刘某、罗某抓捕归案。

随着几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到案,案件真相慢慢浮出水面。

2015年11月,身怀六甲的谭某通过朋友认识到邓某。谭某称腹中的孩子是前男友的,如今两人分手,其无力抚养小孩,希望邓某能够帮忙寻找买家“收养”腹中孩子。随后,邓某通过罗某、张某等人联系上买家刘某,并商定以5万元价格“收养”孩子。

2015年12月孩子出生后,刘某按照约定支付5万元“收养”了孩子。邓某、罗某、张某各收取了相应的好处费。

2021年7月15日,谭某等人拐卖儿童一案侦查终结,佛冈县公安局对谭某、邓某、刘某、罗某等4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介绍贩卖、收买儿童,涉嫌拐卖儿童罪,向广东清远市佛冈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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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陆丽

责编:李雅晴 编审:周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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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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