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7月31日訊(通訊員李鈺陳曙記者王國柱)進入公共場所自覺佩戴口罩,接受健康碼查驗和登記是疫情防控期間,市民應當積極配合履行義務。公然拒絕防疫工作人員管理,甚至毆打執勤人員,只會付出“慘痛”代價。

7月29日上午9點30分左右,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溱潼派出所接到村幹部李某報警,稱在某農貿市場卡口,一男子不服從防疫管理,毆打執勤人員劉先生。接報後,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往現場。經瞭解,當天上午9點左右,男子張某到農貿市場買菜由於其未佩戴口罩,執勤人員劉先生按照工作要求,勸導其戴上口罩後再進入農貿市場。但張某置若罔聞,執意不聽從勸阻,還公然辱罵劉先生,甚至在“闖關”未果後,情緒激動地打了劉先生一個耳光。

隨後張某被傳喚至派出所,面對民警的教育,張某認識到自己違法行爲,並表示要賠禮道歉,今後一定配合防疫工作人員的管理。張某的行爲已構成公然侮辱他人、毆打他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警方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5日並罰款200元的處罰。

警方提示:疫情當前,做好防護措施,不僅是對社會負責,也是對自己負責,廣大市民要自覺遵守防疫相關規定進入公共場所佩戴口罩,積極配合工作人員管理。

校對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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