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智能汽車路測規範出臺 :不得開展制動性能試驗 

財經網科技8月1日訊,據工信部網站消息,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近日印發了《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與示範應用管理規範(試行)》(下稱《管理規範》)的通知。《管理規範》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據《管理規範》, 道路測試是指在公路(包括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區域範圍內等用於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各類道路指定的路段進行的智能網聯汽車自動駕駛功能測試活動。

據介紹,道路測試、示範應用主體、駕駛人均應遵守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格依據道路測試或示範應用安全性自我聲明載明的時間、路段、區域和項目開展工作,並隨車攜帶相關材料備查。

不得在道路測試或示範應用過程中在道路上開展制動性能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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