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我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暫停部分診療工作的通告(第9號)

來源:南京發佈

當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嚴峻,爲全力維護南京地區公衆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快速有效遏制疫情在南京地區醫療機構發生、擴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我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暫停部分診療工作通知如下,請嚴格遵照執行。

一、南京地區的門診部(不含醫院內部設置的門診部)、診所全部停診。

南京地區的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整形(美容)科等專科醫院與綜合醫院內相關專科擇期診療項目全部暫停,只保留必要的急診診療,並按照相關防護要求嚴格落實醫院感染防控措施。醫療機構開放的診療服務,嚴格執行《關於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全面實行預約診療的通知》(蘇防救治〔2020〕36號)、《關於進一步強化醫療機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寧防指〔2021〕8號)等規定,實行預約診療,分時段就診。

二、進行胃鏡、氣管鏡、鼻咽喉鏡檢查前需進行核酸檢測,患者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結果陰性報告方可檢查。急診檢查應做好必須的防護措施,同步進行核酸檢測。

三、所涉及的醫療機構迅速通知已預約的病人暫緩就醫,並做好相關解釋工作。

四、可選擇擇期診療的患者,建議暫緩去醫療機構就診。

五、南京地區互聯網醫院要全面開展互聯網醫療服務,爲公衆提供諮詢、複診、開藥等服務。

六、恢復正常診療時間視疫情防控情況另行通知。

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指揮部

2021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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