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新華保險明確:新冠肺炎保障擴責依然有效!!!

近期國內部分地區發生聚集性疫情,再次爲我們敲響警鐘:疫情風險就在身邊!

2020年,新華保險迅速應對新冠肺炎疫情,2月開始免費擴展 “宜家保”、“安心保”等產品新冠肺炎保險責任,並多次發佈延續或新增保險產品保險責任擴展的公告,全力支持抗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體現保險服務社會的責任擔當!

25款疾病保險產品保險責任擴展

關於《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險(慶典版)》等25款疾病保險產品保險責任擴展的公告

6月30日,新華保險發佈公告,針對《健康無憂C6款重大疾病保險》等23款已擴展新冠肺炎責任的疾病保險產品,保險責任擴展有效期由原公告的2021年6月30日延長至2021年9月30日,並新增對《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險(慶典版)》等2款疾病保險產品,在原保險責任的基礎上進行保險責任擴展,具體如下:

一、保險責任擴展說明

1.合同生效後且保險責任擴展有效期結束之前,如被保險人經醫院確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且臨牀分型爲重型或危重型的(詳見本公告釋義),本公司按保險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的30%額外給付保險金,原保險責任不變。

2.保險責任擴展具體適用產品詳見附件《保險責任擴展產品列表》。

二、保險責任擴展有效期

2021年9月30日(含)之前,被保險人可享受上述保險責任擴展權益。

三、特別說明

1.在保險合同生效之日前,被保險人已經經醫院確診或疑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不屬於保險責任擴展的範圍。

2.對適用產品不因保險責任擴展而上浮費率,且對保險責任擴展前的客戶實行統一的理賠標準。

3.合同生效後且保險責任擴展有效期結束之前,被保險人經醫院確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無等待期。

四、釋義

1.醫院:指國家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具備確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資質的各級醫療救治定點醫院。

2.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指世界衛生組織(WHO)命名的“2019冠狀病毒病(COVID-19)”。

3.臨牀分型:根據國衛辦醫函〔2021〕191號《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八版 修訂版)的通知》(如有更新,以最新版本爲準)確定的臨牀分型,其中:

(1)重型:

成人符合下列任何一條:

①出現氣促,RR≥30次/分;

②靜息狀態下,吸空氣時指氧飽和度≤93%;

③動脈血氧分壓(PaO2)/吸氧濃度(FiO2)≤300mmHg(1mmHg=0.133kPa);

高海拔(海拔超過1000米)地區應根據以下公式對PaO2/FiO2進行校正:PaO2/FiO2×[760/大氣壓(mmHg)]。

④臨牀症狀進行性加重,肺部影像學顯示 24~48 小時內病竈明顯進展>50% 者。

兒童符合下列任何一條:

①持續高熱超過 3 天;

②出現氣促(<2月齡,RR≥60次/分;2~12月齡,RR≥50次/分;1~5歲,RR≥40次/分;>5歲,RR≥30次/分),除外發熱和哭鬧的影響;

③靜息狀態下,吸空氣時指氧飽和度≤93%;

④輔助呼吸(鼻翼扇動、三凹徵);

⑤出現嗜睡、驚厥;

⑥拒食或餵養困難,有脫水徵。

(2)危重型:

符合以下情況之一者:

①出現呼吸衰竭,且需要機械通氣;

②出現休克;

③合併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ICU監護治療。

保險責任擴展產品列表

序號                    產品名稱

1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險(慶典版)

2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多倍保障少兒重大疾病保險(慶典版)

3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健康無憂C6款重大疾病保險

4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康愛無憂重度惡性腫瘤疾病保險

5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粵港澳大灣區多倍重大疾病保險

6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粵港澳大灣區多倍重大疾病保險(少兒版)

7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險(超越版)

8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多倍保障少兒重大疾病保險(超越版)

9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健康無憂D1款重大疾病保險

10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健康無憂C5款重大疾病保險

11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健康無憂重大疾病保險(宜家版)

12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健康無憂A款重大疾病保險

13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健康無憂青少年重大疾病保險(A款)

14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健康無憂B款重大疾病保險

15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健康無憂青少年重大疾病保險(B款)

16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健康無憂重大疾病保險(C3款)

17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健康無憂青少年重大疾病保險(C3款)

18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健康無憂D款重大疾病保險

19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險(A1款)

20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多倍保障青少年重大疾病保險(A1款)

21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附加金色陽光少兒重大疾病保險

22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康健無憂重大疾病保險

23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康健無憂重大疾病保險(C款)

24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康健無憂青少年重大疾病保險(C款)

25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康愛無憂A款惡性腫瘤疾病保險

5款意外傷害保險產品保險責任擴展

關於《借貸安心意外傷害保險》等5款意外傷害保險產品保險責任擴展的公告

2月7日,公司發佈公告,針對《借貸安心意外傷害保險》、《借貸安心A款意外傷害保險》及《安貸無憂意外傷害保險》三款擴展新冠肺炎責任的意外傷害保險產品,保險責任擴展有效期由原公告的2020年12月31日延長至2021年12月31日,並新增《祥瑞A款意外傷害保險》及《祥福中老年綜合意外傷害保險》兩款意外傷害保險,在原保險責任的基礎上進行保險責任擴展。

一、保險責任擴展說明

1.合同生效後至保險責任擴展有效期結束之前或保險期間屆滿之前(以先發生者爲準),如被保險人經醫院確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並因此導致身故的,適用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責任,本公司給付對應的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最高以20萬元爲限。

2.合同生效後至保險責任擴展有效期結束之前或保險期間屆滿之前(以先發生者爲準),如被保險人經醫院確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並因此導致傷殘的,適用意外傷害殘疾保險金責任,本公司給付對應的意外傷害殘疾保險金,最高以20萬元爲限。

二、保險責任擴展有效期

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被保險人可享受上述保險責任擴展權益。

三、特別說明

1.在保險合同生效之日前,被保險人已經經醫院確診或疑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不屬於保險責任擴展的範圍。

2.對適用產品不因保險責任擴展而上浮費率,且對保險責任擴展前的客戶實行統一的理賠標準。

四、釋義

1.醫院:指國家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具備確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資質的各級醫療救治定點醫院。

2.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指世界衛生組織(WHO)命名的“2019冠狀病毒病(COVID-19)”。

保險責任擴展產品列表

序號            產品名稱

1             借貸安心意外傷害保險

2             借貸安心A款意外傷害保險

3             安貸無憂意外傷害保險

4             《祥瑞A款意外傷害保險》

5              祥福中老年綜合意外傷害保險

來源:新華保險 

編輯:李亞鍵 

審覈:白雪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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