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視頻會議軟件公司Zoom(ZM.US)就用戶隱私訴訟達成初步和解,但這項初步和解需要得到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聖何塞地區法官Lucy Koh的批准。

Zoom同意支付8500萬美元,並改善其安全和隱私措施,比如警告使用第三方應用的參與者,併爲Zoom員工提供專門的隱私培訓。

這起集體訴訟於2020年4月在美國加州北部地區法院提起,該訴訟指控Zoom與Facebook、LinkedIn和Alphabet旗下谷歌共享個人數據,並允許黑客擾亂Zoom的會議,侵犯了用戶的隱私權。但Zoom否認在此案中有任何不當行爲。

黑客入侵Zoom視頻會議的行爲被稱作“Zoom炸彈”(Zoombombing),指的是外部人士劫持Zoom會議,並展示色情內容、使用種族主義言論或發佈其他侵擾性內容的行爲。

根據美國聯邦《通訊規範法》第230條的規定,網絡平臺不必爲用戶內容負責,所以法官Lucy Koh表示,Zoom“基本”無需對Zoom炸彈負責。

根據和解協議,參與集體訴訟的訂閱用戶將獲得15%或25美元的退款,以金額較大的爲準,而其他人將獲得多達15美元的退款。

隨着越來越多的企業員工被迫在家工作,Zoom的會員人數在疫情期間呈指數級增長。但該公司一直也面臨着嚴厲的批評,原因是Zoom和類似服務在這期間成爲視頻羣聊的工具,但它未能加強自身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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