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到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城橋派出所報警,表示他停放在街上的電動自行車半個多月前不見了。

民警詢問後瞭解到,原來報警人小金7月13日中午將電動自行車停在一飲食店門口,7月14日下午去取車時不見了,當時他以爲自己記錯了停車位置,遂開始自行尋找,結果沒找到。事發後這麼多天,他抱着試試看的心情,到派出所報警。

通過對案發現場勘察,民警成功鎖定並找到嫌疑人沈某,問詢過程中沈某始終閃爍其詞,不肯正面回答問題。在查看沈某暫住地後,民警在一間倉庫內發現一輛與被盜車輛品牌、型號均一致,但顏色不同的電動自行車。

在對該車進行仔細檢查後,民警發現該車的車身顏色是後來噴上的。根據這一發現,民警追問沈某原因。在破綻面前,嫌疑人沈某如實供述了其違法事實。原來,7月13日下午沈某盜竊了飲食店門口一輛沒上鎖的電動自行車,爲了掩蓋自己的犯罪事實,沈某將黑色的電動自行車找人噴成了紅色的,認爲這樣就不容易被人發現了,沒想到,事情過去了半個月,還是被火眼金睛的民警看出了破綻,他的伎倆不攻自破。目前,嫌疑人沈某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市民在停放電動自行車時,要克服怕麻煩思想,離開車子時要及時上鎖;遇有被盜竊時,及時報警。

作者:何易

編輯:周淵

責任編輯:劉力源

來源: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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