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日報記者 劉垠

8月2日,國辦發佈《關於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直面科技成果轉化痛點,文件提出了健全完善科技成果分類評價體系,堅決破除科技成果評價中的“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問題,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激勵和免責機制等十條硬核舉措。

堅持科技創新質量、績效、貢獻爲核心的評價導向,堅持科學分類、多維度評價等基本原則,解決分類評價體系不健全以及評價指標單一化、標準定量化、結果功利化的問題,《指導意見》旨在通過評價激發科技人員積極性,推動產出高質量成果、營造良好創新生態,促進創新鏈、產業鏈、價值鏈深度融合。

“全面準確評價科技成果的科學、技術、經濟、社會、文化價值。”《指導意見》提到,根據科技成果不同特點和評價目的,有針對性地評價科技成果的多元價值。

具體而言,科學價值重點評價在新發現、新原理、新方法方面的獨創性貢獻。技術價值重點評價重大技術發明,突出在解決產業關鍵共性技術問題、企業重大技術創新難題,特別是關鍵核心技術問題方面的成效。經濟價值重點評價推廣前景、預期效益、潛在風險等對經濟和產業發展的影響。社會價值重點評價在解決人民健康、國防與公共安全、生態環境等重大瓶頸問題方面的成效。文化價值重點評價在倡導科學家精神、營造創新文化、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等方面的影響和貢獻。

《指導意見》強調,健全完善科技成果分類評價體系。基礎研究成果以同行評議爲主,鼓勵國際“小同行”評議,推行代表作制度,實行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應用研究成果以行業用戶和社會評價爲主,注重高質量知識產權產出,把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樣機性能等作爲主要評價指標。不涉及軍工、國防等敏感領域的技術開發和產業化成果,以用戶評價、市場檢驗和第三方評價爲主,把技術交易合同金額、市場估值等作爲主要評價指標。同時,探索建立重大成果研發過程回溯和階段性評估機制,合理評價成果研發過程性貢獻。

“加快推進國家科技項目成果評價改革。”《指導意見》指出,抓緊建立科技計劃成果後評估制度。建設完善國家科技成果項目庫,根據不同應用需求制定科技成果推廣清單;完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職務科技成果披露制度。

與此同時,大力發展科技成果市場化評價,充分發揮金融投資在科技成果評價中的作用,引導規範科技成果第三方評價,改革完善科技成果獎勵體系,創新科技成果評價工具和模式。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堅決破除科技成果評價中的‘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問題。”《指導意見》要求,全面糾正科技成果評價中單純重數量指標、輕質量貢獻等不良傾向。以破除“唯論文”和“SCI至上”爲突破口,不把論文數量、代表作數量、影響因子作爲唯一的量化考覈評價指標。對具有重大學術影響、取得顯著應用效果、爲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作出突出貢獻等高質量成果,提高其考覈評價權重,具體由相關科技評價組織管理單位(機構)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不得把成果完成人的職稱、學歷、頭銜、獲獎情況、行政職務、承擔科研項目數量等,作爲科技成果評價、科研項目績效評價和人才計劃評審的參考依據。

針對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激勵和免責機制,《指導意見》指出,把科技成果轉化績效作爲核心要求,納入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國有企業創新能力評價。開展科技成果轉化盡責擔當行動,鼓勵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國有企業建立成果評價與轉化行爲的負面清單,完善盡職免責規範和細則。

值得注意的是,《指導意見》還明確,各有關部門、各地方要在本意見出臺半年內完成本行業本地區有關規章制度制修訂工作。

來源:科技日報

編輯:張爽

審覈:王小龍

終審:何屹

來源:科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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