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自微博截圖。

彩雲網評特約評論員斯涵涵

7月31日,北京警方通報,針對網絡舉報的“吳某凡多次誘騙年輕女性發生性關係”等有關情況,經警方調查,吳某凡(男,30歲,加拿大籍)因涉嫌強姦罪,已被朝陽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偵辦工作正在進一步開展。隨後,相關話題#吳亦凡被刑拘#登上微博熱搜。

近段時間以來,“吳亦凡誘騙、強姦女性”輿情不斷髮酵。從一開始勁爆的網絡爆料到當事人你來我往的輪番辯駁,從多家知名品牌相繼解約,到警方拘捕混跡於雙方當事人之間詐騙的“第三人”,相關案情曲折複雜,高潮迭起,一時間輿論爲之譁然,衆說紛紜。吳亦凡被北京警方刑拘,算是爲這起大衆聚焦的事件定了性。

我國法律明文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而刑拘是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採取的刑事強制措施,是對涉嫌犯罪的人採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簡而言之,北京警方是在經過偵查程序,掌握了相關犯罪事實並依據法規做出的先行拘留決定。如若吳亦凡經過審判被判罪名成立,這個曾經炙手可熱的娛樂圈“頂流”定會就此徹底“涼涼”。

回溯數年前,吳亦凡其實也有過類似的網絡爆料,但粉絲的嬌縱、資本的操縱以及網絡輿論的偏向讓其安然無事,不少人抱着“看熱鬧”“窺隱私”的觀點津津樂道於這一“明星桃色新聞”,曾有多名大V爲吳亦凡站臺,居然發出“粉絲福利”這等無恥之語,對爆料人進行冷嘲熱諷。諸多粉絲甚至網暴受害人,使得這一嚴肅的話題最終淪爲茶餘飯後的談資。

如今,吳亦凡被北京警方刑拘,說明吳亦凡輿論事件已經是一起影響重大的法律案件和公共事件,是對中國法律的嚴正宣講——無論中國人外國人,在中國的土地上就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無論是粉絲千萬的明星還是寂寂無名的普通人,都不能觸碰法律的紅線。外國人在中國犯罪,會依照中國法律懲處,並不會因其外籍身份而脫罪。

此事也應該引發思考,吸毒、出軌、家暴、代孕、誘騙粉絲……近些年來,娛樂圈藝人失德、違法事件層出不窮,但明星個體的自我放任、行業監管的乏力以及粉絲的狂熱追捧使其狂浪無忌。就在警方宣佈依法拘留吳亦凡以後,一些粉絲在網絡建羣商討如何洗白涉案人、圍攻受害人,甚至準備集資“搭救”吳亦凡,其不懂法律、不辨是非、瘋狂追星的無腦行爲令人瞠目結舌。畸形的飯圈文化讓“吳亦凡們”輕而易舉地一夜爆紅,名利雙收,資本的加持更容易使其忘乎所以,迷失方向,以至於其肆無忌憚、最終觸犯法規,一敗塗地。從某種角度上說,吳亦凡事件是在給烏煙瘴氣的飯圈文化“正本清源”。

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此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題中之義。任何人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身爲公衆人物,演藝事業必須用心打理,人生之路更要明確方向,做藝先做人,更不能把法律當兒戲。而全社會也要建立健康、正向的明星文化,大力培養、推介遵法循德、愛崗敬業、積極向上的演藝明星,對於那些無視法德、以身試法的演藝人員要依法依規嚴懲不貸,讓其爲自己的違法行爲付出嚴重代價,以此警戒後者,整飭歪風,樹立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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