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歲的小曼是滬上一家美容院的美容顧問,但私底下她還有一份見不得光的兼職——色情服務。正是這份非法“兼職”,毀了她的容貌……

2020年,小曼和90後男子趙某因爲一次“交易”相識,在小曼眼中,趙某不僅長得帥氣,談吐也十分得體,兩人相談甚歡,但之後的很長時間都沒有再聯絡。其間,小曼還聽說趙某在別的女人身上大把花錢,有些不高興。正巧9月20日,趙某再次聯繫了小曼,大半年不見,小曼便想趁機敲他一筆,於是兩人約定以4000元的價格在小曼的出租屋裏過夜。然而,這次“約會”卻暗藏兇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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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曼面前,趙某總是營造着富家公子的人設,可如今的他早已因爲網絡賭博債臺高築,這次約小曼,他也抱着別的目的。晚上9時左右,趙某拎着一個黑色塑料袋來到小曼的出租屋裏。兩人性交易完畢,趙某便一直坐在客廳裏看電視,顯得有些心神不寧,可小曼並未察覺,獨自回到臥室睡下了。

第二天一早,小曼醒來,見客廳沒有動靜,便推開了趙某所在的房間門,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卻令她驚恐萬分。趙某突然用尼龍繩將小曼的雙手綁了起來,用刀劃傷了她的臉、手和手臂,逼她說出手機密碼。迫於威脅,小曼不得已把密碼說了出來,趙某便拿起小曼的手機操作了起來。5分鐘後,趙某把手機丟給小曼,還說“我在你手機支付寶上的網商貸用你的名義貸了7萬塊錢,你慢慢還吧”。

作案之後的趙某並沒有立刻離開,甚至還篤悠悠地在小曼的出租屋內洗了個澡,擦乾淨了身上的血跡。他篤定小曼不會報警,畢竟她自己也涉嫌違法。中午12時左右,趙某走出小曼居住的小區,他慢悠悠地穿過馬路,將手裏的一包作案工具扔在了對面小區的垃圾桶裏,然後離開。

驚魂未定的小曼猶豫再三還是報了警。當天,趙某正準備坐火車去杭州,公安機關在火車站將其抓獲。

經鑑定,小曼左面部、左腕部、右手中指、左手拇指軟組織挫傷,構成輕傷二級。長寧區檢察院依法審查後認爲,趙某以暴力方法搶劫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第四項,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趙某的行爲爲什麼不屬於入戶搶劫?對此,第一檢察部檢察官謝珏介紹說,本案被害人的出租屋具有賣淫活動和家居生活雙重性,兩者在一定的條件下可以相互轉換。根據現有證據來看,被告人和被害人合意進行賣淫嫖娼活動,被害人住處具有一定的開放性,失去了家庭的功能,看似物理空間的封閉性,但是隻要以嫖娼爲名,不特定的他人都可以很容易進入該住處,故在從事賣淫活動時,被害人放棄了住處的私密性,實質與非法經營的開放性場所沒有本質區別。綜上,本案中被告人以4000元包夜嫖娼,性交易後在賣淫場所中實施的搶劫行爲,不屬於入戶搶劫。

被害人小曼因爲賣淫被行政拘留十五天。被告人趙某經長寧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於2021年4月30日,被法院以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他爲自己的行爲付出了慘痛代價。

通訊員 王奕穎 新民晚報記者 屠瑜

來源:新民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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